所有人都只关注了比特币的下一次减半,却忽略了这些信息

市场toudengcang 发表了文章 • 2019-11-12 12:04 • 来自相关话题

“黄金的存货流量比是58,比特币是25.8。减半后,该数字增加到53。”



关于即将到来的比特币减半的炒作越来越多,减半定于2020年5月发生,距现在约190天。这一信息是众所周知的,每四年,奖励给矿工的比特币数量将减少一半,即将到来的是第三次减半。

目前,每天大约生产1,800个新的比特币,每开采一个区块,矿工可获得12.5 BTC的奖励,明年5月将下降到6.25个。

由于对矿工的奖励较低,他们将停止采矿或保留自己的比特币,直到新的价格补偿挖矿所涉及的成本。和其它商品/资产类似,比特币的供给与需求将联动变化,为日益稀缺的资产比特币创造了新的均衡价格。

特别声明:本文谨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头等仓始终秉持客观中立,为读者呈现多样化信息。

 
第三次减半


这将是比特币的第三次减半。第一次是在2012年11月,区块奖励从50 BTC降至25 BTC,彼时对比特币的价格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第二次是在2016年7月,引发了持续一年半的牛市,使BTC价格从650美元左右上涨至接近2万美元,这仍是目前为止的历史最高水平。

当然,许多熟悉加密货币领域的人在减半事件发生之前就看到了获利的潜力,并且在事发前很长一段时间就开始改变自己的持仓。下面这个BTC历史价格图表清楚地显示了每个减半前后的价格上涨:





(头等仓注:比特币价格历史记录)


拜仁银行(Bayern LB)已应用存货流量比率(stock-to-flow ratio)来预测明年五月减半后的比特币价格,该比率通常应用于商品分析。(头等仓注:存货流量比=现有商品的数量/每年生产的数量)

黄金的存货流量比是58,比特币是25.8。减半后,该数字增加到53。基于该模型并研究过去围绕减半事件产生的价格行为,他们建议:“如果将2020年5月比特币的存货流量比纳入模型,则比特币的价格可能达到90,000美元。这意味着即将到来的减半效应还没有反映在比特币当前的价格中。”

事实上,比特币不是唯一的供应增长放缓的加密货币。

一系列山寨币的供应增速也将在2020年-21年下降,其中有一部分在今年已经下降了。从今年到下一年,许多主流加密货币的存货流量比都急剧下降。理论上,如果需求保持不变,它们的价格应会上涨。

 
以太坊ETH


以太坊没有像比特币这样的硬性供应上限,但是在君士坦丁堡硬分叉最终于2月28日实施之后,区块奖励从三个ETH减少为两个。理论上讲,这导致以太坊每年新供应量下降33%,每年以太币新发行量约为4.5%。

到2021年,随着以太坊宁静阶段(Serenity)的推出,以太供应的增长预计将进一步下降75%。以太坊宁静阶段的升级将引入分片、PoS共识以及许多其他升级。宁静阶段将设置为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旦达到第3阶段,ETH的增发量将趋缓。





(头等仓注:蓝色为以太坊的供应曲线,橙色为通胀率)

 
瑞波XRP


为了转向XRP的“更保守的量基准”,瑞波实验室(Ripple Labs)在今年第三季度大幅减少了代币的抛售,而且这种下降趋势还将继续甚至加剧。瑞波实验室称,今年第三季度,其XRP币的销售额约为6624万美元,比第二季度的2.5151亿美元下降了将近70%。

这种下降趋势似乎将持续到第四季度和明年。Ripple毫不含糊地说“展望第四季度,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交易量的变化,并打算保持类似的做法,第四季度的交易额将和第三季度相当。”话虽如此,XRP的价格没有对减少抛售XRP作出积极回应。

 
比特币现金BCH


根Coingecko称,距离比特币现金(BCH)减半还有大概153天。BCH的减半过程遵循比特币的减半过程,每块的奖励从12.5 BCH减半至6.25 BCH。

不过比特币现金缺乏历史数据来表明其价格将受到减半的重大影响。然而,从结构的角度来看,其BCH的存货流动比的翻倍至少将给比特币现金价格带来供应方面的压力。

 
Block.one的EOS


6月初,EOS社区投票赞成降低“通货膨胀率”的提案,即EOS代币的新发行年率从5%降低到1%。区块生产者奖励保持不变,为0.25%+0.75%,这意味着超过4%的EOS会打到eosio.saving账户被锁住(头等仓注:在 EOS 区块链上有些系统帐户可以控制各种相应的功能,这些账户都有个“eosio.”的前缀,其中eosio.saving账户存储了4%的EOS通胀)。今年3月5日,“eosio.saving”账户的余额超过2875万欧元(大约1.08亿美元),而且每天都在增长(头等仓注:这意味着被挖出来并流通到市场上的EOS的增量越来越少)。

EOS在整个时间里都经历了短暂的价格上涨,创下了年度新高。然而,根据Coinmarketcap的数据,这种喜悦是短暂的,从那以后EOS的价格一直在下降。





(头等仓注:橙色线为2019年EOS价格表现,来源:CMC)

 
门罗XMR


门罗币的通货膨胀率下降速度超过比特币。XMR的整体区块奖励今年首次跌破了比特币的奖励,而在8月,每日供应量的增长低于比特币的基准(头等仓注:今年11月6日,门罗第三次减半,区块奖励下降为2.199023256个XMR)。

门罗币的通货膨胀率从2019年开始为4.1%,到2020年初降至预期的2.39%。这使得2020年对XMR来说是重要的一年,其存货流动比最终超过了比特币。据Bitwise分析,到明年,门罗的年度发行量将下降41%。


达世DASH


Dash的“通胀”调整频率更高。比特币的区块奖励每四年减少一半,但达世币大约每383天(一年多一点)减少 7.14%的发行量。DASH整体区块奖励的降低频率更高但更缓和,从而使供应量的减少更加微妙且更稳定。

由于最大总供应量不确定,DASH的开采将持续192年,直到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开采单个Dash。到2209年时,只能再挖出14个DASH,而挖出最后一个DASH需要231年。

撇开DASH供应量复杂的算法来看,DASH的供应增长预计将每年左右下降约7%,理论上,如果其他条件不变,这将带来持续的价格上涨压力。

 
莱特币LTC


Litecoin在2019年减半看到了``购买谣言,卖出新闻''的特质,价格从年初的20美元上涨到8月的140美元。但是,没有出现减半后的反弹,导致这种上涨的看涨价格活动可以用对比特币的重新看涨情绪来解释。

 
结语


自比特币上一次减半以来,加密市场可能已经显著成熟,但随着2020年5月的临近,或许又将激起一波水花。无论是通过社区共识还是通过算法设计,上述这些主流加密货币,就像比特币一样,2019年到2021年间,在供应上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随着比特币减半,加密技术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些数字资产的价格涨幅可能会滞后。正如Bayern LB所说,一半的价格还没有在预期中反映出来。

转载请保留版权信息,感谢阅读。


原文:https://cryptobriefing.com/eyes-bitcoin-halving-alt-supply-dynamics-overlooked/
原文:cryptobriefing
译源:头等仓(First.VIP)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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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的存货流量比是58,比特币是25.8。减半后,该数字增加到53。”




关于即将到来的比特币减半的炒作越来越多,减半定于2020年5月发生,距现在约190天。这一信息是众所周知的,每四年,奖励给矿工的比特币数量将减少一半,即将到来的是第三次减半。

目前,每天大约生产1,800个新的比特币,每开采一个区块,矿工可获得12.5 BTC的奖励,明年5月将下降到6.25个。

由于对矿工的奖励较低,他们将停止采矿或保留自己的比特币,直到新的价格补偿挖矿所涉及的成本。和其它商品/资产类似,比特币的供给与需求将联动变化,为日益稀缺的资产比特币创造了新的均衡价格。

特别声明:本文谨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头等仓始终秉持客观中立,为读者呈现多样化信息。

 
第三次减半


这将是比特币的第三次减半。第一次是在2012年11月,区块奖励从50 BTC降至25 BTC,彼时对比特币的价格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第二次是在2016年7月,引发了持续一年半的牛市,使BTC价格从650美元左右上涨至接近2万美元,这仍是目前为止的历史最高水平。

当然,许多熟悉加密货币领域的人在减半事件发生之前就看到了获利的潜力,并且在事发前很长一段时间就开始改变自己的持仓。下面这个BTC历史价格图表清楚地显示了每个减半前后的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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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仓注:比特币价格历史记录)


拜仁银行(Bayern LB)已应用存货流量比率(stock-to-flow ratio)来预测明年五月减半后的比特币价格,该比率通常应用于商品分析。(头等仓注:存货流量比=现有商品的数量/每年生产的数量)

黄金的存货流量比是58,比特币是25.8。减半后,该数字增加到53。基于该模型并研究过去围绕减半事件产生的价格行为,他们建议:“如果将2020年5月比特币的存货流量比纳入模型,则比特币的价格可能达到90,000美元。这意味着即将到来的减半效应还没有反映在比特币当前的价格中。”

事实上,比特币不是唯一的供应增长放缓的加密货币。

一系列山寨币的供应增速也将在2020年-21年下降,其中有一部分在今年已经下降了。从今年到下一年,许多主流加密货币的存货流量比都急剧下降。理论上,如果需求保持不变,它们的价格应会上涨。

 
以太坊ETH


以太坊没有像比特币这样的硬性供应上限,但是在君士坦丁堡硬分叉最终于2月28日实施之后,区块奖励从三个ETH减少为两个。理论上讲,这导致以太坊每年新供应量下降33%,每年以太币新发行量约为4.5%。

到2021年,随着以太坊宁静阶段(Serenity)的推出,以太供应的增长预计将进一步下降75%。以太坊宁静阶段的升级将引入分片、PoS共识以及许多其他升级。宁静阶段将设置为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旦达到第3阶段,ETH的增发量将趋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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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仓注:蓝色为以太坊的供应曲线,橙色为通胀率)

 
瑞波XRP


为了转向XRP的“更保守的量基准”,瑞波实验室(Ripple Labs)在今年第三季度大幅减少了代币的抛售,而且这种下降趋势还将继续甚至加剧。瑞波实验室称,今年第三季度,其XRP币的销售额约为6624万美元,比第二季度的2.5151亿美元下降了将近70%。

这种下降趋势似乎将持续到第四季度和明年。Ripple毫不含糊地说“展望第四季度,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交易量的变化,并打算保持类似的做法,第四季度的交易额将和第三季度相当。”话虽如此,XRP的价格没有对减少抛售XRP作出积极回应。

 
比特币现金BCH


根Coingecko称,距离比特币现金(BCH)减半还有大概153天。BCH的减半过程遵循比特币的减半过程,每块的奖励从12.5 BCH减半至6.25 BCH。

不过比特币现金缺乏历史数据来表明其价格将受到减半的重大影响。然而,从结构的角度来看,其BCH的存货流动比的翻倍至少将给比特币现金价格带来供应方面的压力。

 
Block.one的EOS


6月初,EOS社区投票赞成降低“通货膨胀率”的提案,即EOS代币的新发行年率从5%降低到1%。区块生产者奖励保持不变,为0.25%+0.75%,这意味着超过4%的EOS会打到eosio.saving账户被锁住(头等仓注:在 EOS 区块链上有些系统帐户可以控制各种相应的功能,这些账户都有个“eosio.”的前缀,其中eosio.saving账户存储了4%的EOS通胀)。今年3月5日,“eosio.saving”账户的余额超过2875万欧元(大约1.08亿美元),而且每天都在增长(头等仓注:这意味着被挖出来并流通到市场上的EOS的增量越来越少)。

EOS在整个时间里都经历了短暂的价格上涨,创下了年度新高。然而,根据Coinmarketcap的数据,这种喜悦是短暂的,从那以后EOS的价格一直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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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仓注:橙色线为2019年EOS价格表现,来源:CMC)

 
门罗XMR


门罗币的通货膨胀率下降速度超过比特币。XMR的整体区块奖励今年首次跌破了比特币的奖励,而在8月,每日供应量的增长低于比特币的基准(头等仓注:今年11月6日,门罗第三次减半,区块奖励下降为2.199023256个XMR)。

门罗币的通货膨胀率从2019年开始为4.1%,到2020年初降至预期的2.39%。这使得2020年对XMR来说是重要的一年,其存货流动比最终超过了比特币。据Bitwise分析,到明年,门罗的年度发行量将下降41%。


达世DASH


Dash的“通胀”调整频率更高。比特币的区块奖励每四年减少一半,但达世币大约每383天(一年多一点)减少 7.14%的发行量。DASH整体区块奖励的降低频率更高但更缓和,从而使供应量的减少更加微妙且更稳定。

由于最大总供应量不确定,DASH的开采将持续192年,直到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开采单个Dash。到2209年时,只能再挖出14个DASH,而挖出最后一个DASH需要231年。

撇开DASH供应量复杂的算法来看,DASH的供应增长预计将每年左右下降约7%,理论上,如果其他条件不变,这将带来持续的价格上涨压力。

 
莱特币LTC


Litecoin在2019年减半看到了``购买谣言,卖出新闻''的特质,价格从年初的20美元上涨到8月的140美元。但是,没有出现减半后的反弹,导致这种上涨的看涨价格活动可以用对比特币的重新看涨情绪来解释。

 
结语


自比特币上一次减半以来,加密市场可能已经显著成熟,但随着2020年5月的临近,或许又将激起一波水花。无论是通过社区共识还是通过算法设计,上述这些主流加密货币,就像比特币一样,2019年到2021年间,在供应上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随着比特币减半,加密技术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些数字资产的价格涨幅可能会滞后。正如Bayern LB所说,一半的价格还没有在预期中反映出来。

转载请保留版权信息,感谢阅读。


原文:https://cryptobriefing.com/eyes-bitcoin-halving-alt-supply-dynamics-overlooked/
原文:cryptobriefing
译源:头等仓(First.VIP)

中国矿机 / 区块链第一股嘉楠耘智为何掉队?(含独家市场信息)

公司wublockchain 发表了文章 • 2019-11-11 12:17 • 来自相关话题

据多方内部人士佐证,嘉楠 2019 年的营收大约只有神马的四分之一,比特大陆的十分之一。



嘉楠耘智,运气不太好。

全球第一个发布 ASIC 矿机,却被神马、芯动、比特大陆后来占领市场;全球第一个发布 7nm 芯片,却无法量产,只得转投三星 8nm;全球第一个申请上市的矿机企业,却多次折戟。

近期嘉楠在美股提交招股书,不少人感慨嘉楠历经千辛万苦,克服无数困难,终于即将上市。但另一方面,嘉楠的实际营运情况已经到了非常艰难的阶段。据多方内部人士佐证,嘉楠 2019 年的营收大约只有神马的四分之一,比特大陆的十分之一。

不过,嘉楠更新招股书显示,随着币价回暖,三季度营收与利润都有了不少好转。也有矿工表示,嘉楠近期发货速度比神马快。如果顺利上市,作为中国矿机企业「第一股」,或许能够完成自救。


牛市掉队


嘉楠招股书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嘉楠耘智总收入约为 9.6 亿元,相比于 2018 年前三季度总收入 24.3 亿元降低 60.5%;净利润约为-2.4 亿元,较 2018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 1.5 亿元下降近-260%。

令人疑惑的是,比特币价格在 2019 年二季度已经开始回暖,并且在 5 月达到了 1 万美金的高点,之后甚至冲上 1 万 4 美金。比特大陆与神马矿机在二三季度都赚得盆满钵满,嘉楠却掉队了。

据多名内部人士透露与佐证,嘉楠 2019 年营收大约只有比特大陆的十分之一,神马的四分之一。

掉队原因有二:第一,7nm 芯片研发失败,重回 16nm,技术实力落后于神马与比特大陆的最新矿机;第二,优质芯片产能不足,台积电产能供给比特大陆,三星供给神马,嘉楠两边都无法获得足够的优质产能。





图片来自一本区块链,效能比越低,代表矿机越强


技术瓶颈


嘉楠耘智曾经抢先发布台积电 7nm 矿机芯片,并拉来政府站台,自诩为「全球第一款 7nm 芯片」。然而,据一本区块链报道,竟然几乎没有矿工见过嘉楠这款 7nm 矿机。

与比特大陆快速迭代 7nm 芯片不同,「全球首发 7nm」的嘉楠,后续 A10 产品竟然放弃了 7nm,转回到 16nm。招股书透露,最新产品 A11 产品采用的是疑似三星的 8nm 芯片,也没有使用 7nm 芯片。而三星由于受到日韩贸易战影响,光刻胶遭禁运,因此产品出货有所影响。

这说明,嘉楠技术能力某种程度落后了。事实上,嘉楠的技术人员数量较少,全公司仅有 127 名技术研发人员,其中还有一半来自年营收不到 30 万人民币的 AI 业务,不仅无法和主流芯片厂商对比,和比特大陆相比也只有对方研发人员数量的五分之一。

据传闻,台积电与比特大陆签署了 7nm 芯片的秘密对赌协定,因此 7nm 芯片不再供货给其他矿机厂商。这也导致嘉楠、神马等原台积电客户,不得不投入到三星的怀抱。三星与台积电本可平分秋色,然而由于日韩贸易战,三星出货困难,神马嘉楠产品不断延期。比特大陆虽然内乱不断,但也因此受益。
「面子工程」

比特大陆、神马、嘉楠都在矿机芯片以外,试图从事 AI 芯片、产品的研发与制造。除了响应政府号召、做好政府关系的因素,也是因为 AI 芯片与矿机芯片有相似之处,技术可以互用,并且 AI 芯片确有市场空间。

然而从招股书看来,嘉楠的 AI 芯片却不免让人怀疑,是一个结结实实的面子工程。2018 年,嘉楠耘智 AI 业务营收仅为 27.5 万元;2019 年上半年,该业务创收 46.8 万元,占总营收的 0.2%。相比之下,比特大陆 AI 业务 2019 年的的营收,詹克团曾披露约为 1 亿元。

60 多名技术人员,做出的产品,竟然只有 50 万营收,恐怕还不够一名技术人员的薪水?嘉楠作为浙江地方热捧的芯片企业,AI 芯片是否只是做给政府看的面子工程,恐怕只有后续的市场反馈能够证伪。

最后,送给大家一个瓜。嘉楠董事长孔剑平在其内部微信群中的言论,虽然是旧闻,但吃个瓜也蛮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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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方内部人士佐证,嘉楠 2019 年的营收大约只有神马的四分之一,比特大陆的十分之一。




嘉楠耘智,运气不太好。

全球第一个发布 ASIC 矿机,却被神马、芯动、比特大陆后来占领市场;全球第一个发布 7nm 芯片,却无法量产,只得转投三星 8nm;全球第一个申请上市的矿机企业,却多次折戟。

近期嘉楠在美股提交招股书,不少人感慨嘉楠历经千辛万苦,克服无数困难,终于即将上市。但另一方面,嘉楠的实际营运情况已经到了非常艰难的阶段。据多方内部人士佐证,嘉楠 2019 年的营收大约只有神马的四分之一,比特大陆的十分之一。

不过,嘉楠更新招股书显示,随着币价回暖,三季度营收与利润都有了不少好转。也有矿工表示,嘉楠近期发货速度比神马快。如果顺利上市,作为中国矿机企业「第一股」,或许能够完成自救。


牛市掉队


嘉楠招股书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嘉楠耘智总收入约为 9.6 亿元,相比于 2018 年前三季度总收入 24.3 亿元降低 60.5%;净利润约为-2.4 亿元,较 2018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 1.5 亿元下降近-260%。

令人疑惑的是,比特币价格在 2019 年二季度已经开始回暖,并且在 5 月达到了 1 万美金的高点,之后甚至冲上 1 万 4 美金。比特大陆与神马矿机在二三季度都赚得盆满钵满,嘉楠却掉队了。

据多名内部人士透露与佐证,嘉楠 2019 年营收大约只有比特大陆的十分之一,神马的四分之一。

掉队原因有二:第一,7nm 芯片研发失败,重回 16nm,技术实力落后于神马与比特大陆的最新矿机;第二,优质芯片产能不足,台积电产能供给比特大陆,三星供给神马,嘉楠两边都无法获得足够的优质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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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一本区块链,效能比越低,代表矿机越强


技术瓶颈


嘉楠耘智曾经抢先发布台积电 7nm 矿机芯片,并拉来政府站台,自诩为「全球第一款 7nm 芯片」。然而,据一本区块链报道,竟然几乎没有矿工见过嘉楠这款 7nm 矿机。

与比特大陆快速迭代 7nm 芯片不同,「全球首发 7nm」的嘉楠,后续 A10 产品竟然放弃了 7nm,转回到 16nm。招股书透露,最新产品 A11 产品采用的是疑似三星的 8nm 芯片,也没有使用 7nm 芯片。而三星由于受到日韩贸易战影响,光刻胶遭禁运,因此产品出货有所影响。

这说明,嘉楠技术能力某种程度落后了。事实上,嘉楠的技术人员数量较少,全公司仅有 127 名技术研发人员,其中还有一半来自年营收不到 30 万人民币的 AI 业务,不仅无法和主流芯片厂商对比,和比特大陆相比也只有对方研发人员数量的五分之一。

据传闻,台积电与比特大陆签署了 7nm 芯片的秘密对赌协定,因此 7nm 芯片不再供货给其他矿机厂商。这也导致嘉楠、神马等原台积电客户,不得不投入到三星的怀抱。三星与台积电本可平分秋色,然而由于日韩贸易战,三星出货困难,神马嘉楠产品不断延期。比特大陆虽然内乱不断,但也因此受益。
「面子工程」

比特大陆、神马、嘉楠都在矿机芯片以外,试图从事 AI 芯片、产品的研发与制造。除了响应政府号召、做好政府关系的因素,也是因为 AI 芯片与矿机芯片有相似之处,技术可以互用,并且 AI 芯片确有市场空间。

然而从招股书看来,嘉楠的 AI 芯片却不免让人怀疑,是一个结结实实的面子工程。2018 年,嘉楠耘智 AI 业务营收仅为 27.5 万元;2019 年上半年,该业务创收 46.8 万元,占总营收的 0.2%。相比之下,比特大陆 AI 业务 2019 年的的营收,詹克团曾披露约为 1 亿元。

60 多名技术人员,做出的产品,竟然只有 50 万营收,恐怕还不够一名技术人员的薪水?嘉楠作为浙江地方热捧的芯片企业,AI 芯片是否只是做给政府看的面子工程,恐怕只有后续的市场反馈能够证伪。

最后,送给大家一个瓜。嘉楠董事长孔剑平在其内部微信群中的言论,虽然是旧闻,但吃个瓜也蛮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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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内斗,神马“失首”

公司fengchao 发表了文章 • 2019-11-11 12:12 • 来自相关话题

无论此事是否与比特大陆有关,神马矿机的后来居上都在释放着赛道洗牌的信号。



11月8日晚,比特微创始人“杨作兴被警方带走调查”的消息不胫而走,业内将原因指向比特大陆前董事长詹克团。

 双方此前在矿机技术方案的专利权上出现过纠纷。创立比特微、开发神马矿机前,杨作兴称曾与比特大陆“深度合作”,为该公司研发过上述两款芯片。2018年,比特大陆及詹克团对比特微和杨作兴提起民事诉讼,诉由为神马矿机的技术方案侵犯了比特大陆的涉案专利。 不仅如此,杨作兴曾在采访中提及,他离开比特大陆的原因之一是詹克团未能满足他的股权需求。2016年7月,杨创业,推出了神马矿机。 杨作兴的失联刚好出现在比特大陆内斗期间。10月29日,比特大陆创始人吴忌寒亲自下令,炒掉了董事长詹克团。 如今,神马矿机正在成为比特大陆矿机业务上的劲敌。多位矿圈人士描述,神马矿机颇受矿工欢迎,今年的销量很可能已超过蚂蚁矿机,威胁着比特大陆的霸主地位。 一个多月前,杨作兴在一场矿业大会上表示,矿机厂商进入了百花齐放的时代,比特大陆不再一家独大。如今,百花待放之时,他失联了,成了矿机厂商惨烈竞争的缩影。


杨作兴失联 曾陷专利纠纷


“在矿业创业的风险挺大,不仅要做好公司,还要防止被老东家找警察抓你。”11月8日晚,虎符创始人王瑞锡踢爆了“比特微创始人杨作兴被警方带走”的消息。

蜂巢财经多次联系杨作兴,均未获得回复。多方信源显示,截至11月9日之前,杨作兴仍处于与外界失联的状态。有接近杨作兴的人士透露,“几天前就已经联系不上了他了。”

作为矿机厂商的后起之秀,比特微的神马矿机在矿圈的声量正在变强。杨作兴的失联原因指向了竞争对手比特大陆。有声音认为,杨振兴一事是吴忌寒“夺权”后铁腕打击竞争对手、重振矿机业务的又一把火。10月29日,比特大陆创始人吴忌寒下令,解除了董事长詹克团在公司的一切职务。

也有声音将原因指向了詹克团。自媒体“吴说区块链”爆料,杨作兴被带走的原因与侵犯比特大陆商业秘密(S9矿机代码)有关,“此次报案是比特大陆原董事长詹克团遭罢免前直接下令执行。”据悉,该自媒体创始人曾在比特大陆工作。

币印矿池联合创始人朱砝也向蜂巢财经表示,“现在放出来的消息是詹下的令,我得知的消息反而比较乱。”据他所知,杨被带走的时间不晚于10月30日。按此时间算,吴忌寒彼时最多刚“夺权”一天,主要精力集中在肃清内部上,如此短的时间内发起诉讼并导致杨被带走的可能性并不大。

据比特大陆内部人士透露,自杨作兴推出神马矿机并快速发展后,当时还是比特大陆实控人的詹克团将其视为“心腹大患”,不仅要求各大封测厂不给神马封测,还不断对神马矿机发起诉讼。 

蜂巢财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早在2018年,比特大陆就对神马矿机注册公司“深圳比特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起过民事诉讼,诉讼理由是神马矿机的技术方案侵犯了原告的涉案专利。 

2018年8月31日,受理本案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这一诉讼请求,原因是“涉案专利的效力性处于不确定状态”。





比特大陆曾向神马矿机发起民事诉讼


有律师分析,如果杨作兴真的是被警方带走,民事纠纷将可能变为刑事案件,专利纠纷不排除指向“侵犯商业秘密”。

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包括“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在内的三个判定标准。量刑方面,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这次比特大陆选择的刑事方向似乎更能解决问题,不过在没有定罪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


离职创业成老东家对手


除去比特微、神马矿机创始人这一身份外,杨作兴另一个广为人知的标签是比特大陆前员工、矿工“神器”蚂蚁矿机S9芯片的开发者。一场经济利益将杨的两个身份割裂,终究让比特微和他站在了比特大陆的对立面。

媒体采访中,杨作兴称,他于2015年3月加入比特大陆,当时那家公司还不叫比特大陆,而叫迪未数视,是詹克团2011年成立的一家公司。

由于个人原因,杨作兴说,他只在那里工作了两个星期,“当时詹克团跟我说,你要走也行,但你用全定制方法学去做矿机芯片特别好,希望你把这件事继续做下去。”

根据他的说法,他用晚上的时间把蚂蚁矿机S7的芯片做了出来;2015年底,又用兼职时间做出了S9芯片,“那个时候比特币价格一直涨,我就在想要不要加入他们,就跟他们谈股份。”

杨作兴表示,股份谈判从2015年12月份一直谈到2016年5月份,历时6个月,“结果詹只愿意给我0.5%的股份。”他回忆,当时吴忌寒想留他,愿意给他2%的股份,“但詹不同意。”之后,他选择自主创办了比特微,研发神马矿机。





神马矿机创始人杨作兴


2013年至2015年,比特大陆还在成为巨头的前夜,随着2016年蚂蚁S9矿机的上市和热卖,这家矿机厂商迅速占领市场,成为业内领军者,“有矿场的地方就有S9”是很多矿工的共识。

S9在“一代机王”的位置上坐了很久。但那之后,比特大陆似乎陷入了技术开发的瓶颈期,很久没有推出让市场更为满意的芯片。当时就有传言称,比特大陆在研发12nm等芯片上遭遇了失败,损失了几十亿。

杨作兴也提到,“詹克团一直负责比特大陆的技术,芯片的连续失败,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从公开表态看,杨作兴和詹克团两人的关系十分紧张;而在商场上,快速发展的神马矿机和蚂蚁矿机又是同一赛道的对手。

一个多月前,杨作兴在一场矿业大会上表示,矿机厂商进入了百花齐放的时代,比特大陆不再一家独大。市场预测,双方必有一战。如今,攻守战的节骨眼上,杨作兴失联了。


矿机市场释放洗牌信号


抛却杨作兴个人与比特大陆的纠葛不谈,神马矿机的销量表现不得不令同行警惕。

多名矿圈人士透露,今年以来,蚂蚁矿机的市场份额出现萎缩,神马、芯动等矿机厂商分走了不少“蛋糕”。币印矿池联合创始人朱砝向蜂巢财经表示,今年神马矿机销量超过蚂蚁矿机已成为事实。

双方没有公布各自的销量数据,从市场反馈来看,神马矿机的需求量大增,倒逼着它开始寻找更大的产能。

神马官网显示,今年1月份,矿机累计销售额突破20亿元。目前,该厂商共上架了9款矿机产品,其中5款已经全部售罄。另外4款矿机也都没有现货,买家付款后,最快需要等到明年1月份才能发货。

一名资深矿工告诉蜂巢财经,目前神马矿机成为了很多矿工的选择,相比蚂蚁矿机,神马的性价比比较高,质量也很可靠。

算力项目XMX的主导者玉红也是神马矿机的客户,9月,他在微博上称,今年神马矿机的市场反应非常不错,“感谢杨博士(杨作兴)的照顾,抢了不少机器。”





玉红在微博称赞神马矿机


9月底,杨作兴曾透露,当时市场增加了30E的算力,其中30%~40%由神马贡献。他对销量的上涨感受直观,“3月份的时候,卖的还比较少,四五月份逐步增加,到了7月份开始剧增,后面的订单就比较稳定了。 

神马矿机的销量增加,意味着矿机市场多了一个力量强劲的争夺者。相较之下,比特大陆的矿机销量下滑已经多次成为媒体关注的话题。

2018年11月,比特大陆推出新型矿机S15和T15,但因比特币价格下跌销售低迷,两款矿机价格双双下跌。而后,在7nm机型的更迭上,比特大陆的动作也较嘉楠耘智慢了一步。

“公司矿机业务市场份额在下滑。”10月31日,重掌比特大陆大权的吴忌寒也在员工大会上承认了这一点。前有第一梯队的劲敌死咬,后有“神马”等后起之秀的分食,大陆已经意识到了危机。

矿机市场硝烟弥漫已成事实,杨作兴的失联给这场竞赛添加了惨烈注脚,无论此事是否与比特大陆有关,神马矿机的后来居上都在释放着赛道洗牌的信号。


文|凯尔
编辑|文刀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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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此事是否与比特大陆有关,神马矿机的后来居上都在释放着赛道洗牌的信号。




11月8日晚,比特微创始人“杨作兴被警方带走调查”的消息不胫而走,业内将原因指向比特大陆前董事长詹克团。

 双方此前在矿机技术方案的专利权上出现过纠纷。创立比特微、开发神马矿机前,杨作兴称曾与比特大陆“深度合作”,为该公司研发过上述两款芯片。2018年,比特大陆及詹克团对比特微和杨作兴提起民事诉讼,诉由为神马矿机的技术方案侵犯了比特大陆的涉案专利。 不仅如此,杨作兴曾在采访中提及,他离开比特大陆的原因之一是詹克团未能满足他的股权需求。2016年7月,杨创业,推出了神马矿机。 杨作兴的失联刚好出现在比特大陆内斗期间。10月29日,比特大陆创始人吴忌寒亲自下令,炒掉了董事长詹克团。 如今,神马矿机正在成为比特大陆矿机业务上的劲敌。多位矿圈人士描述,神马矿机颇受矿工欢迎,今年的销量很可能已超过蚂蚁矿机,威胁着比特大陆的霸主地位。 一个多月前,杨作兴在一场矿业大会上表示,矿机厂商进入了百花齐放的时代,比特大陆不再一家独大。如今,百花待放之时,他失联了,成了矿机厂商惨烈竞争的缩影。


杨作兴失联 曾陷专利纠纷


“在矿业创业的风险挺大,不仅要做好公司,还要防止被老东家找警察抓你。”11月8日晚,虎符创始人王瑞锡踢爆了“比特微创始人杨作兴被警方带走”的消息。

蜂巢财经多次联系杨作兴,均未获得回复。多方信源显示,截至11月9日之前,杨作兴仍处于与外界失联的状态。有接近杨作兴的人士透露,“几天前就已经联系不上了他了。”

作为矿机厂商的后起之秀,比特微的神马矿机在矿圈的声量正在变强。杨作兴的失联原因指向了竞争对手比特大陆。有声音认为,杨振兴一事是吴忌寒“夺权”后铁腕打击竞争对手、重振矿机业务的又一把火。10月29日,比特大陆创始人吴忌寒下令,解除了董事长詹克团在公司的一切职务。

也有声音将原因指向了詹克团。自媒体“吴说区块链”爆料,杨作兴被带走的原因与侵犯比特大陆商业秘密(S9矿机代码)有关,“此次报案是比特大陆原董事长詹克团遭罢免前直接下令执行。”据悉,该自媒体创始人曾在比特大陆工作。

币印矿池联合创始人朱砝也向蜂巢财经表示,“现在放出来的消息是詹下的令,我得知的消息反而比较乱。”据他所知,杨被带走的时间不晚于10月30日。按此时间算,吴忌寒彼时最多刚“夺权”一天,主要精力集中在肃清内部上,如此短的时间内发起诉讼并导致杨被带走的可能性并不大。

据比特大陆内部人士透露,自杨作兴推出神马矿机并快速发展后,当时还是比特大陆实控人的詹克团将其视为“心腹大患”,不仅要求各大封测厂不给神马封测,还不断对神马矿机发起诉讼。 

蜂巢财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早在2018年,比特大陆就对神马矿机注册公司“深圳比特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起过民事诉讼,诉讼理由是神马矿机的技术方案侵犯了原告的涉案专利。 

2018年8月31日,受理本案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这一诉讼请求,原因是“涉案专利的效力性处于不确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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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大陆曾向神马矿机发起民事诉讼


有律师分析,如果杨作兴真的是被警方带走,民事纠纷将可能变为刑事案件,专利纠纷不排除指向“侵犯商业秘密”。

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包括“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在内的三个判定标准。量刑方面,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这次比特大陆选择的刑事方向似乎更能解决问题,不过在没有定罪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


离职创业成老东家对手


除去比特微、神马矿机创始人这一身份外,杨作兴另一个广为人知的标签是比特大陆前员工、矿工“神器”蚂蚁矿机S9芯片的开发者。一场经济利益将杨的两个身份割裂,终究让比特微和他站在了比特大陆的对立面。

媒体采访中,杨作兴称,他于2015年3月加入比特大陆,当时那家公司还不叫比特大陆,而叫迪未数视,是詹克团2011年成立的一家公司。

由于个人原因,杨作兴说,他只在那里工作了两个星期,“当时詹克团跟我说,你要走也行,但你用全定制方法学去做矿机芯片特别好,希望你把这件事继续做下去。”

根据他的说法,他用晚上的时间把蚂蚁矿机S7的芯片做了出来;2015年底,又用兼职时间做出了S9芯片,“那个时候比特币价格一直涨,我就在想要不要加入他们,就跟他们谈股份。”

杨作兴表示,股份谈判从2015年12月份一直谈到2016年5月份,历时6个月,“结果詹只愿意给我0.5%的股份。”他回忆,当时吴忌寒想留他,愿意给他2%的股份,“但詹不同意。”之后,他选择自主创办了比特微,研发神马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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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矿机创始人杨作兴


2013年至2015年,比特大陆还在成为巨头的前夜,随着2016年蚂蚁S9矿机的上市和热卖,这家矿机厂商迅速占领市场,成为业内领军者,“有矿场的地方就有S9”是很多矿工的共识。

S9在“一代机王”的位置上坐了很久。但那之后,比特大陆似乎陷入了技术开发的瓶颈期,很久没有推出让市场更为满意的芯片。当时就有传言称,比特大陆在研发12nm等芯片上遭遇了失败,损失了几十亿。

杨作兴也提到,“詹克团一直负责比特大陆的技术,芯片的连续失败,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从公开表态看,杨作兴和詹克团两人的关系十分紧张;而在商场上,快速发展的神马矿机和蚂蚁矿机又是同一赛道的对手。

一个多月前,杨作兴在一场矿业大会上表示,矿机厂商进入了百花齐放的时代,比特大陆不再一家独大。市场预测,双方必有一战。如今,攻守战的节骨眼上,杨作兴失联了。


矿机市场释放洗牌信号


抛却杨作兴个人与比特大陆的纠葛不谈,神马矿机的销量表现不得不令同行警惕。

多名矿圈人士透露,今年以来,蚂蚁矿机的市场份额出现萎缩,神马、芯动等矿机厂商分走了不少“蛋糕”。币印矿池联合创始人朱砝向蜂巢财经表示,今年神马矿机销量超过蚂蚁矿机已成为事实。

双方没有公布各自的销量数据,从市场反馈来看,神马矿机的需求量大增,倒逼着它开始寻找更大的产能。

神马官网显示,今年1月份,矿机累计销售额突破20亿元。目前,该厂商共上架了9款矿机产品,其中5款已经全部售罄。另外4款矿机也都没有现货,买家付款后,最快需要等到明年1月份才能发货。

一名资深矿工告诉蜂巢财经,目前神马矿机成为了很多矿工的选择,相比蚂蚁矿机,神马的性价比比较高,质量也很可靠。

算力项目XMX的主导者玉红也是神马矿机的客户,9月,他在微博上称,今年神马矿机的市场反应非常不错,“感谢杨博士(杨作兴)的照顾,抢了不少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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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红在微博称赞神马矿机


9月底,杨作兴曾透露,当时市场增加了30E的算力,其中30%~40%由神马贡献。他对销量的上涨感受直观,“3月份的时候,卖的还比较少,四五月份逐步增加,到了7月份开始剧增,后面的订单就比较稳定了。 

神马矿机的销量增加,意味着矿机市场多了一个力量强劲的争夺者。相较之下,比特大陆的矿机销量下滑已经多次成为媒体关注的话题。

2018年11月,比特大陆推出新型矿机S15和T15,但因比特币价格下跌销售低迷,两款矿机价格双双下跌。而后,在7nm机型的更迭上,比特大陆的动作也较嘉楠耘智慢了一步。

“公司矿机业务市场份额在下滑。”10月31日,重掌比特大陆大权的吴忌寒也在员工大会上承认了这一点。前有第一梯队的劲敌死咬,后有“神马”等后起之秀的分食,大陆已经意识到了危机。

矿机市场硝烟弥漫已成事实,杨作兴的失联给这场竞赛添加了惨烈注脚,无论此事是否与比特大陆有关,神马矿机的后来居上都在释放着赛道洗牌的信号。


文|凯尔
编辑|文刀

我花5000美金买期权,赌比特币涨到35万

市场odaily 发表了文章 • 2019-11-07 16:24 • 来自相关话题

数字货币衍生品玩的越来越大了。



买了怕被套,不买怕踏空,这可以说是小韭菜们的永恒纠结。

这里我不说别的,就说最近开始为人熟知的一种对冲工具——期权,或许可解此题。

期权,是一种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它可以小博大,“用 1/10 的成本,获得一样的收益”。

一个月来,期权被各家交易所作为“网红单品”接连推出,也让一些从业者担忧。

“数币市场的高风险性,用户认知的空白、零进入门槛,容易将自身暴露于高风险下,这些交易所考虑到了吗?”

自然,这也是交易所玩家们正在思虑的问题。这一市场要繁荣,稳定、健康发展是前提。先一步推出的合约被不少币民喻为“币圈绞肉机”。期权,能摆脱这种命运吗?


期权,能帮你不踏空不被套?


举一个 LedgerX(位于纽约的加密货币衍生品提供商)上的真实例子。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今年 5 月,一位身份不明的交易员(姑且称其为老K)看好一年后币价涨到 5 万美元以上。若此时他出手囤币,需投入 7600 美元。如此一来,一年后若币价下跌,老K 的本金就要打上折扣。

老K 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购买了 30 份看涨期权(一份期权对应一个比特币),合约规定,从购买之日起到 2020 年 6 月份,老K 能以 5 万美元购买比特币。根据交易记录,他购买期权产品花了 4500 美元。

若币价未达到 5 万美元(也就约 35 万人民币),老K 的钱将直接打了水漂。但币价若超过 5 万美元比如涨到 10 万美元,老K 就赚翻了。

相较于现货交易,期权合约能抵御未来价格与预期背离的风险,且能以小博大,正所谓“只用 1/10 的成本,就能获得一样的收益”。

上面我们谈到了看涨期权的买方,那么卖方呢?

还是以老K 为例,对于近日回调盘整的行情,他判断横盘后可能进一步下探。于是,想套利的老K 卖了“买权(看涨期权)”,也即在一周后以某个价格比如 9000 美元卖出比特币。

作为买方的对手方,无论买方行权与否,卖方(老K)都能获得其“权利金”。如未来币价果真下跌,对手方很可能会选择不行权,此时老K手中的现货虽有贬值,但通过卖期权可适当对冲损失;但如果币价上涨,买方行权,这时老K 就需要履行卖出资产的义务(卖方老K 也可以称为义务仓)。

为了让老K 履约,期货交易所通常会收取他一定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和合约中的保证金类似,当市场向不利的方向发展也就是币价上涨时,老K 需补交保证金,否则交易平台就认定老K 不愿或无法履约,并对老K 的保证金强制平仓(在期权市场中称为“对冲”)。说白了,老K 就没机会玩儿了,他的卖权也将由新的卖方接手(由此可见,期权市场对流动性的要求也相当高)。和合约不同的地方在于,如果买方放弃行权的话,保证金将被退还给老K。


矿工:为什么都推荐我玩期权?


谁倾向于玩期权?

矿工,可能是我听到最多的回答。

“用期权来构建对冲组合,可以帮助矿工保障挖矿的最低收益,同时保有获得更高收益的可能。”Binance JEX 创始人陈欣表示。

BHEX 创始人巨建华在为其期权产品造势时也称,现阶段,币价波动、算力增长等原因让矿工挖矿收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可选择期权进行套期保值,对冲风险。

OKEx 高级研究员李炼炫将期权市场的参与者分得更仔细,有投机者、对冲者和套利这三种类型。

显然,矿工就是对冲者。

李炼炫解释道,矿工可在期权市场上买入“1 个月后以 9000 美元出售比特币”的卖权(看跌期权),支付期权费后就能锁定一个月后出售比特币的价格。一个月后如币价上涨,那么矿工可以不行使卖权,损失期权费,但可以获取币价上涨带来的收益。

当然矿工也可以充当卖方,卖“买权(看涨期权)”。比如矿工卖出“在一个月后以 9000 美元买入比特币”的期权,交易成功后,矿工相当于提前给将要挖出的币挂单、从而锁定币价,同时能额外获得来自买方的期权费。

这两种方式都能对矿工即将挖出对币进行套期保值。

有多少矿工会选择期权还不得而知,但期权吸引不少期货用户是可以确定的。

JEX 自 2018 年初推出期权产品,“我们目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的稳定用户,其中很多原来是做期货交易的。”陈欣也告诉 Odaily星球日报。

“期货用户最大的抱怨是什么呢?那就是期货的高杠杆让决策更加频繁和艰难。往往有个 10-20% 的波动就面临爆仓,用户不得不实时操作、随时盯盘。而期权用户在合约期间就算出现反方向的大涨大跌,也不会有爆仓风险。”陈欣表示。


巨头逐鹿的新衍生品战场


就像其他的金融工具一样,期权因市场需求而生。对财富敏感的各家交易所,早已在这个赛道上摩拳擦掌、蓄势待发。

币安收购 JEX,OKEx、BitMEX、CME 和 Bakkt 等各家交易所巨头也即将上线期权产品。

“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只有不断创新的企业才能活下去,你不去做自然有别的公司去做。这也是为什么传统金融市场不断出现新型金融衍生品、币圈大中型交易所在去年陆续推出合约产品的原因。现在,通过期货产品,这些公司也有了一定的衍生品技术储备,推出期权合约水到渠成。”李炼炫表示。

入局的交易所们,亦是基于“期权市场广阔”的判断。

OK 战略副总裁徐坤在微博表示,“传统金融市场里衍生品市场空间是现货市场的十几倍,数字货币一样,未来衍生品空间非常高。”

LedgerX 首席执行官 Paul Chou 坦言,LedgerX 的资产在 1000 万美元到 10 亿美元的机构客户都表达了对新衍生品的兴趣。“我明白比特币 10 万美元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这个领域的很多人都记得比特币 1 美元的光景,然后它达到了 10 美元、100 美元、10000 美元……(所以很多大客户为避免错过低价币)就想在未来以约定价格(较低的价格)购入比特币的期权合约,我们一点都不惊讶。”

陈欣总结道,期权市场的渐次爆发表面上是交易所维持热度需要。内里,期权和期货一样是基础衍生品。当现货市场的用户量、交易量达到一定程度后,这块金融体系的基石势必会被补上。

那么,随着能“提供合规期权产品”的传统交易所涌入,币圈原生玩家有什么优势呢?

BHEX 交易所期权产品负责人 Boli 将市场竞争划分为“两个世界”。“美国合规交易所是一个世界,其它交易所又是另一个。非美国人在美国开个银行账户都麻烦,更别说在合规交易所做交易了。”


期货还没弄懂,现在又要玩期权?


我们都知道,期货合约成为兵家必争之地,是因为其吸金效应已被充分验证。那么期权呢?

无论是 LedgerX、JEX 还是 BHEX,都未曾透露过自己的期权“战绩”。唯一公布的一家是衍生品交易所 Derbit,其 BTC 期权日交易金额在今年 1 月份峰值时曾达到 2500 万美元。在市场处于起步阶段能取得这个成绩,可见仍有很大想象力。

但是,先一步推出的期货合约至今仍被广大币民喻为“币圈绞肉机” “超高速收割机”,而期权的风险与之相比,并不见低。譬如,如果不对期权的义务仓设置止损线的话,意味着义务仓可能亏损无限。

举个例子, 买方买入期权为 1 个月后可以以 10000 美元买入比特币,并付出 1000 美元的权利金。一月后,如果比特币跌到了 5000 美元,则买方最多亏 1000 美元的权利金,卖方(义务仓)赚 1000 美元。反之,一个月后比特币涨到 20000 美元,则买方赚 9000 美元,卖方亏 9000 美元。相比于 1000 美元的潜在收入,卖方的潜在亏损要大得多。

数币市场的高风险性、用户认知的空白,让传统金融业出身的数币交易员阿Sa 感到担忧。

“在币圈的合约市场上,大部分用户连期货合约的相关规则都没完全弄懂就进行交易,将自己暴露于高风险下;期权产品的设计比期货更复杂,用户能否完全理解目前还是一个问号。”

阿Sa 还用传统期权产品做了对比,“看下国内期权市场对合格投资者的要求,门槛相当的高。这是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要求参与者必须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数字货币期权交易所直接将自己的门槛降为 0,与此相对应的是风险急剧增加。”

“国内的传统期权市场发展了也才仅仅几年,这么复杂的金融产品,币圈交易所忙着上线,后面的市场风险考虑到了吗?交易所贸然将散户置于高风险投资市场的行为,我觉得不太负责任。”该交易员重申道。

另一位量化团队负责人也赞同,“不懂的币民随便来玩期权,说白了就是进来当成赌博,输了亏损几百万,维权事件频发,搞不好影响社会稳定。”

零用户准入门槛,是交易所缺乏有效监管的结果。

“现在期货合约都是在打擦边球,更何况期权。但在美国监管相对是比较完善的,要想给美国投资者提供期权服务,必须申请相关牌照,否则为非法。”一位交易所主理合规业务的人士表示。

的确,这一市场要繁荣,稳定、健康发展是前提。交易所玩家并非不知道,只是合规之路于这整个行业而言,都是块阿喀琉斯之踵。

虽上无政策,但不少衍生品交易所为长远计,仍在努力自我规范。

比如,LedgerX 为教育市场,最近向用户推出了最为简单的二元期权来让用户“小试牛刀”。

该产品名为比特币减半合约。合约规定,用户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4 月 24 日、3 月 29 日、6 月 26 日、7 月 31 日这五天中选一个日期,如果比特币减半发生在选定日期的美东时间 16:00 之前,那么每份合约将获得 100 美元的奖励,相反,则合约买家什么也得不到。是不是很简单易玩?

JEX 和 BHEX 等平台,亦努力从用户教育、产品设置上保护用户利益,比如 JEX 向用户提供期权教育视频、定期培训班和模拟盘交易等。

数币期货经过了 5 年的发展,才逐渐达成市场的教育、用户的爆发。我们的确应该给新产品留一些时间,投资者则需要十分审慎。


文 | 黄雪姣  编辑 | 卢晓明
出品 | Odaily星球日报(ID:o-daily)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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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衍生品玩的越来越大了。




买了怕被套,不买怕踏空,这可以说是小韭菜们的永恒纠结。

这里我不说别的,就说最近开始为人熟知的一种对冲工具——期权,或许可解此题。

期权,是一种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它可以小博大,“用 1/10 的成本,获得一样的收益”。

一个月来,期权被各家交易所作为“网红单品”接连推出,也让一些从业者担忧。

“数币市场的高风险性,用户认知的空白、零进入门槛,容易将自身暴露于高风险下,这些交易所考虑到了吗?”

自然,这也是交易所玩家们正在思虑的问题。这一市场要繁荣,稳定、健康发展是前提。先一步推出的合约被不少币民喻为“币圈绞肉机”。期权,能摆脱这种命运吗?


期权,能帮你不踏空不被套?


举一个 LedgerX(位于纽约的加密货币衍生品提供商)上的真实例子。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今年 5 月,一位身份不明的交易员(姑且称其为老K)看好一年后币价涨到 5 万美元以上。若此时他出手囤币,需投入 7600 美元。如此一来,一年后若币价下跌,老K 的本金就要打上折扣。

老K 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购买了 30 份看涨期权(一份期权对应一个比特币),合约规定,从购买之日起到 2020 年 6 月份,老K 能以 5 万美元购买比特币。根据交易记录,他购买期权产品花了 4500 美元。

若币价未达到 5 万美元(也就约 35 万人民币),老K 的钱将直接打了水漂。但币价若超过 5 万美元比如涨到 10 万美元,老K 就赚翻了。

相较于现货交易,期权合约能抵御未来价格与预期背离的风险,且能以小博大,正所谓“只用 1/10 的成本,就能获得一样的收益”。

上面我们谈到了看涨期权的买方,那么卖方呢?

还是以老K 为例,对于近日回调盘整的行情,他判断横盘后可能进一步下探。于是,想套利的老K 卖了“买权(看涨期权)”,也即在一周后以某个价格比如 9000 美元卖出比特币。

作为买方的对手方,无论买方行权与否,卖方(老K)都能获得其“权利金”。如未来币价果真下跌,对手方很可能会选择不行权,此时老K手中的现货虽有贬值,但通过卖期权可适当对冲损失;但如果币价上涨,买方行权,这时老K 就需要履行卖出资产的义务(卖方老K 也可以称为义务仓)。

为了让老K 履约,期货交易所通常会收取他一定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和合约中的保证金类似,当市场向不利的方向发展也就是币价上涨时,老K 需补交保证金,否则交易平台就认定老K 不愿或无法履约,并对老K 的保证金强制平仓(在期权市场中称为“对冲”)。说白了,老K 就没机会玩儿了,他的卖权也将由新的卖方接手(由此可见,期权市场对流动性的要求也相当高)。和合约不同的地方在于,如果买方放弃行权的话,保证金将被退还给老K。


矿工:为什么都推荐我玩期权?


谁倾向于玩期权?

矿工,可能是我听到最多的回答。

“用期权来构建对冲组合,可以帮助矿工保障挖矿的最低收益,同时保有获得更高收益的可能。”Binance JEX 创始人陈欣表示。

BHEX 创始人巨建华在为其期权产品造势时也称,现阶段,币价波动、算力增长等原因让矿工挖矿收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可选择期权进行套期保值,对冲风险。

OKEx 高级研究员李炼炫将期权市场的参与者分得更仔细,有投机者、对冲者和套利这三种类型。

显然,矿工就是对冲者。

李炼炫解释道,矿工可在期权市场上买入“1 个月后以 9000 美元出售比特币”的卖权(看跌期权),支付期权费后就能锁定一个月后出售比特币的价格。一个月后如币价上涨,那么矿工可以不行使卖权,损失期权费,但可以获取币价上涨带来的收益。

当然矿工也可以充当卖方,卖“买权(看涨期权)”。比如矿工卖出“在一个月后以 9000 美元买入比特币”的期权,交易成功后,矿工相当于提前给将要挖出的币挂单、从而锁定币价,同时能额外获得来自买方的期权费。

这两种方式都能对矿工即将挖出对币进行套期保值。

有多少矿工会选择期权还不得而知,但期权吸引不少期货用户是可以确定的。

JEX 自 2018 年初推出期权产品,“我们目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的稳定用户,其中很多原来是做期货交易的。”陈欣也告诉 Odaily星球日报。

“期货用户最大的抱怨是什么呢?那就是期货的高杠杆让决策更加频繁和艰难。往往有个 10-20% 的波动就面临爆仓,用户不得不实时操作、随时盯盘。而期权用户在合约期间就算出现反方向的大涨大跌,也不会有爆仓风险。”陈欣表示。


巨头逐鹿的新衍生品战场


就像其他的金融工具一样,期权因市场需求而生。对财富敏感的各家交易所,早已在这个赛道上摩拳擦掌、蓄势待发。

币安收购 JEX,OKEx、BitMEX、CME 和 Bakkt 等各家交易所巨头也即将上线期权产品。

“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只有不断创新的企业才能活下去,你不去做自然有别的公司去做。这也是为什么传统金融市场不断出现新型金融衍生品、币圈大中型交易所在去年陆续推出合约产品的原因。现在,通过期货产品,这些公司也有了一定的衍生品技术储备,推出期权合约水到渠成。”李炼炫表示。

入局的交易所们,亦是基于“期权市场广阔”的判断。

OK 战略副总裁徐坤在微博表示,“传统金融市场里衍生品市场空间是现货市场的十几倍,数字货币一样,未来衍生品空间非常高。”

LedgerX 首席执行官 Paul Chou 坦言,LedgerX 的资产在 1000 万美元到 10 亿美元的机构客户都表达了对新衍生品的兴趣。“我明白比特币 10 万美元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这个领域的很多人都记得比特币 1 美元的光景,然后它达到了 10 美元、100 美元、10000 美元……(所以很多大客户为避免错过低价币)就想在未来以约定价格(较低的价格)购入比特币的期权合约,我们一点都不惊讶。”

陈欣总结道,期权市场的渐次爆发表面上是交易所维持热度需要。内里,期权和期货一样是基础衍生品。当现货市场的用户量、交易量达到一定程度后,这块金融体系的基石势必会被补上。

那么,随着能“提供合规期权产品”的传统交易所涌入,币圈原生玩家有什么优势呢?

BHEX 交易所期权产品负责人 Boli 将市场竞争划分为“两个世界”。“美国合规交易所是一个世界,其它交易所又是另一个。非美国人在美国开个银行账户都麻烦,更别说在合规交易所做交易了。”


期货还没弄懂,现在又要玩期权?


我们都知道,期货合约成为兵家必争之地,是因为其吸金效应已被充分验证。那么期权呢?

无论是 LedgerX、JEX 还是 BHEX,都未曾透露过自己的期权“战绩”。唯一公布的一家是衍生品交易所 Derbit,其 BTC 期权日交易金额在今年 1 月份峰值时曾达到 2500 万美元。在市场处于起步阶段能取得这个成绩,可见仍有很大想象力。

但是,先一步推出的期货合约至今仍被广大币民喻为“币圈绞肉机” “超高速收割机”,而期权的风险与之相比,并不见低。譬如,如果不对期权的义务仓设置止损线的话,意味着义务仓可能亏损无限。

举个例子, 买方买入期权为 1 个月后可以以 10000 美元买入比特币,并付出 1000 美元的权利金。一月后,如果比特币跌到了 5000 美元,则买方最多亏 1000 美元的权利金,卖方(义务仓)赚 1000 美元。反之,一个月后比特币涨到 20000 美元,则买方赚 9000 美元,卖方亏 9000 美元。相比于 1000 美元的潜在收入,卖方的潜在亏损要大得多。

数币市场的高风险性、用户认知的空白,让传统金融业出身的数币交易员阿Sa 感到担忧。

“在币圈的合约市场上,大部分用户连期货合约的相关规则都没完全弄懂就进行交易,将自己暴露于高风险下;期权产品的设计比期货更复杂,用户能否完全理解目前还是一个问号。”

阿Sa 还用传统期权产品做了对比,“看下国内期权市场对合格投资者的要求,门槛相当的高。这是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要求参与者必须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数字货币期权交易所直接将自己的门槛降为 0,与此相对应的是风险急剧增加。”

“国内的传统期权市场发展了也才仅仅几年,这么复杂的金融产品,币圈交易所忙着上线,后面的市场风险考虑到了吗?交易所贸然将散户置于高风险投资市场的行为,我觉得不太负责任。”该交易员重申道。

另一位量化团队负责人也赞同,“不懂的币民随便来玩期权,说白了就是进来当成赌博,输了亏损几百万,维权事件频发,搞不好影响社会稳定。”

零用户准入门槛,是交易所缺乏有效监管的结果。

“现在期货合约都是在打擦边球,更何况期权。但在美国监管相对是比较完善的,要想给美国投资者提供期权服务,必须申请相关牌照,否则为非法。”一位交易所主理合规业务的人士表示。

的确,这一市场要繁荣,稳定、健康发展是前提。交易所玩家并非不知道,只是合规之路于这整个行业而言,都是块阿喀琉斯之踵。

虽上无政策,但不少衍生品交易所为长远计,仍在努力自我规范。

比如,LedgerX 为教育市场,最近向用户推出了最为简单的二元期权来让用户“小试牛刀”。

该产品名为比特币减半合约。合约规定,用户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4 月 24 日、3 月 29 日、6 月 26 日、7 月 31 日这五天中选一个日期,如果比特币减半发生在选定日期的美东时间 16:00 之前,那么每份合约将获得 100 美元的奖励,相反,则合约买家什么也得不到。是不是很简单易玩?

JEX 和 BHEX 等平台,亦努力从用户教育、产品设置上保护用户利益,比如 JEX 向用户提供期权教育视频、定期培训班和模拟盘交易等。

数币期货经过了 5 年的发展,才逐渐达成市场的教育、用户的爆发。我们的确应该给新产品留一些时间,投资者则需要十分审慎。


文 | 黄雪姣  编辑 | 卢晓明
出品 | Odaily星球日报(ID:o-daily)

【全文】(香港证监会)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地区leek 发表了文章 • 2019-11-07 11:51 • 来自相关话题

香港证监会在公布了完整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框架的同时,还在立场书中从官方视角详尽描绘了当下虚拟资产的全球环境。
 
《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附件中文全文
 
英文全文:Position paper: Regulation of 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s
 
第 I 部—证监会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方针


1.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布了一套可能规管虚拟资产 交易平台的概念性框架,并表示证监会将考虑是否适宜根据其现有权力向平台营运者发牌 和对它们作出规管。

2. 在发出该公布后,证监会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会面,讨论它们的业务和说明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经深入审视虚拟资产交易的技术、营运及其他范畴后,证监会得出的结论是,某些提供证券型及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中央平台将适宜受到本立场书所载列的框架所规管。

3. 证监会因而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采纳了一套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若的严格监管标准,藉此处理涉及稳妥保管资产、认识你的客户、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市场操纵、会计及审计、风险管理、利益冲突和接纳虚拟资产进行买卖方面的主要监管关注事项。证监会将仅会向能够符合预期标准的平台批出牌照。

4. 然而,必须阐明的是,证监会并无权向仅买卖非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的平台发牌或对其作出监管。由于此类虚拟资产并不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 故此由这些平台所经营的业务并不构成该条例下的“受规管业务”。这说明了为何在现行 的监管框架下,只有向客户提供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交易服务的平台,才属于证监会的 监管范围。

5. 选择将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纳入买卖范围的平台一经获发牌,投资者便能轻易区分受规管和不受规管的平台,此乃本立场书所述的新监管框架的一大特点。然而,证监会明白, 很多虚拟资产都是高投机性及波动不稳,而且许多都不具任何实际价值,不论它们是在受 规管或不受规管的平台上买卖,皆是如此。投资者应该只在全面了解和有能力管理有关风 险的情况下,才参与虚拟资产交易。

6. 证监会亦谨此表明,即使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获证监会发牌并受其监管,在该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并不受适用于以传统方式销售“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的任何认可或招股章程登记条文所规限。本港并无适用于非证券型虚拟资产要约的其他强制披露规定。此外,即使在持牌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属证券型代币,但只要该代币仅售予专业投资者, 则不会受到香港的投资要约认可程序和招股章程登记制度所规限。

7. 同样必须注意的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II 及 XIV 部虽让证监会能够对证券及期货市场的市场失当行为采取行动,但这并不适用于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理由是此类平台并非认可证券或期货市场,而且有关虚拟资产并非在该市场上市或买卖的“证券”或“期货 合约”。

8. 现时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达数十个,在投资者保障方面引起了严重关注。部分平台可能决定不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向证监会申领牌照。这是它们的自由选择,只要它们能确保在其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即可。它们可能认为,证监会的监管要求过于繁重,以及它们宁愿经营完全不受规管的业 务。鉴于证监会的监管权力上的限制,证监会本可决定暂缓就日益盛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 台制定任何监管对策,以待新法例订立后更全面地处理发展蓬勃的虚拟资产业。然而,即使面对固有的限制,证监会仍决定在现时采取行动显然符合公众利益,让投资者能够选择在同意受证监会现时采纳的框架规管及监管的平台上进行买卖。

9. 尽管本文件所识别的部分监管缺口仅可透过修例方式解决,但证监会已为愿意并有能力领取牌照的平台,制定一套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若的严格标准。然而,证监会将继续监察市场发展,并与香港政府共同探讨长远而言是否有需要修改法例。

10. 上文所述的监管标准会在本文件第 III部详述。证监会欢迎致力于并有能力遵守发牌准则和持续操守规定的平台营运者申领牌照。持牌平台亦将会被纳入证监会监管沙盒,在一段期间内接受密切及严谨的监管。

11. 主要的发牌条件包括规定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其服务,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 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以及仅向充分认识虚拟资产的客户提供服务。此 外,平台营运者将须采用信誉良好的外间市场监察系统,以补足其本身的市场监察政策及 监控措施。平台营运者亦应确保,就保管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而投购的保险时刻生效。

12. 采纳新的监管框架将有助证监会能够透过与不断演变及发展迅速的业界进行紧密的监察互动,从而制定其未来监管策略。


第 II 部—背景


A. 全球环境

13. 虚拟资产以数码形式来表达价值,亦称作“加密货币”、“加密资产”或“数码代币”。 全球的虚拟资产的总市值现时估计介乎于 2,000亿美元至 3,000 亿美元之间,并有约 3,000 种数码代币及超过 200 个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尽管于 2019 年经历了一段波动剧烈 的时期,但并无迹象显示虚拟资产市场将会式微。

14. 虽然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简称 ICO)的热潮似乎有所减退,但其他形式的 虚拟资产集资活动却受到青睐。举例来说,证券型代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简 称 STO)一般具备传统证券销售属性,但当中涉及运用区块链技术以数码形式来表达资产 拥有权或经济权利。首次交易所发行(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简称 IEO)亦显著增加。 IEO一般涉及运用区块链技术在某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独家推出代币首次发行及销售。据 报,2019 年第二季经 IEO 筹集的资金总额超过 14 亿美元。

15. 现时,有另一类普遍称为“稳定币(stablecoin)”的虚拟资产。稳定币通常声称设有一套 寻求以法定货币、商品或一篮子加密货币作为后盾的机制,藉以稳定该币的价值。这些虚 拟资产已引起全球央行及金融监管机构在监管方面的重大关注,尤其是若此类虚拟资产旨 在于全球采用。

16. 其他虚拟资产投资产品亦应运而生。自 2017 年以来,美国具规模的交易所相继销售比特币期货,而这些交易所均受到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规管。证监会亦留意到,其他形式的虚拟资产衍生工具(包括加密货币期 权、掉期及差价合约)有所增加。这些只是其中数个例子,从中可见虚拟资产的领域正在 如何逐步伸延至金融市场,和进入某些证券监管制度的范畴。

17. 此外,随着愈来愈多传统金融机构及服务供货商进场,虚拟资产的生态系统正在稳定扩张及变得更加复杂,提供的服务可比拟传统主流金融机构。举例来说,多个传统保管人正研 究提供加密保管人服务或科技方案。为应付虚拟资产公司的需求,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已将 服务范围扩展至此范畴。具规模的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对于向虚拟资产业提供保险保障及服务,所抱持的态度愈见开放。再者,多家传统金融机构正研究利用私人区块链开发自家 的加密货币,以便进行实时及跨境的资金调拨。

18. 证监会在《11 月 1 日声明》中详细阐明虚拟资产涉及的风险,当中部分是因虚拟资产的固 有性质所致。有关风险包括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欺诈、波动性、流动性和市场操纵 及违规的风险。该声明亦重点说明营运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特定固有风险。由于部分平台 的设计旨在刻意脱离任何监管制度的范围,故不受任何监管标准所规限。这些平台不但对投资者的保障严重不足,在稳妥保管资产及网络保安方面亦引起重大关注。平台运作中断时有发生,一直以来不时都有平台遭受黑客入侵,以致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的报道。此外,平台的交易规则可能欠缺透明度及公平性。

19. 近年,国际标准制定机构一直密切监察并探讨如何应对虚拟资产涉及的风险。虽然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的评估仍指虚拟资产并未对全球金融稳定带来重大 风险,但各证券监管机构目前已有共识,认为虚拟资产带来与投资者保障有关的政策问题。虽然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于 2019 年 5 月发表的咨询报告,并未就加密资产是否属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作出定论,但该报告已为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的交易活动具有法律监管权限的司法管辖区列出了多个主要考虑因素及建议一系列相应措施。

20. 各地证券监管机构亦采取了不同对策。部分司法管辖区禁止虚拟资产活动,其他则为此类活动设立了专门的监管制度。多个司法管辖区采取较细致的处理方法,例如将代币分门别 类,并指明哪些类别属于其现有制度的范围内。还有一些司法管辖区仍采取观望态度。


B. 证监会对虚拟资产采取的监管方针

21. 公众可透过数种途径(包括 ICO、投资基金、中央交易平台及场外交易柜台)进行虚拟资 产交易。一如主要司法管辖区的其他证券监管机构,证监会最初采取的方针是厘清虚拟资 产和涉及这些资产的某些特定活动将如何受到其现有监管制度所规管。此方针需要按照每 一种代币的条款及特点进行分类,而有关条款及特点或会随时间而演变。就此,证监会发 出了多份声明及通函,阐明其在监管方面的立场,并且加强了投资者教育和对涉嫌犯有 失当行为的人士采取监管行动。经过上述措施后,香港的 ICO 活动有所减少,而在某些个案中,发行人取消了 ICO 交易。证券型代币亦已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下架,而香港投资者已被拒绝参与 ICO 或在虚拟资产平台上进行 ICO 交易。

22. 然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已觅得可在证监会及香港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外营运的方式。现时在香港设有业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有数十家,当中包括一些世界较大型的平台。部分平台提供虚拟资产期货合约交易,而此类合约因波动不稳及高度杠杆化而涉 及极高风险。

23. 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决定采取一套新的方针,务求根据其现有权力将部分牵涉广大投资者的虚拟资产活动纳入其监管范围内。

24. 此方针的第一部分所针对的是全部或局部投资于虚拟资产的基金的管理及分销层面。证监会持牌投资组织者公司如有意将混合投资组合中超过 10%投资于虚拟资产,便需遵守 《11 月 1 日声明》所列明的额外规定。证监会亦在另一份通函中,列明分销虚拟资产 基金的持牌法团应达到的标准。上述措施带来的综合效果是,将可让投资者权益在基金管理层面或分销层面或同时在这两个层面上得到保障。

25. 第二部分所处理的是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即本文件所环绕的主题。本会在《11 月 1 日 声明》中建议的监管框架,乃适用于在香港营运且买卖的虚拟资产包括至少一种证券型代 币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26. 在发出该公布后,证监会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会面,了解讨论它们营运情况和说明 证监会的监管要求。证监会曾邀请交投活跃、客源广大、在本地设有重大业务及具有稳健 企业管治架构的平台参与更深入的讨论,并对它们遵守有关预期规定的能力作出了评估。

27. 在自动化交易场所或股票及期货交易所,投资者是透过持牌中介人进行交易的,但虚拟资 产交易平台却有所不同,它们是直接与公众接洽的。有鉴于此,并经完成探索分析后,证 监会得出的结论是,可参照持牌自动化交易服务供货商或经纪商所须达到的标准,对某些类别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施以相若的监管标准。因此,证监会将会开始接受致力于并 有能力遵守预期发牌准则和持续操守规定的平台营运者提交的牌照申请。

28.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会于第 III部详细讨论。

29. 另外,证监会今天发表了一份声明,表明销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有可能违反香港法 例,而由于此类期货合约附带极大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时应保持警觉。


第 III 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


A. 发牌及监管

30. 下文会详细阐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在该框架下的监管标准以适用于持牌自 动化交易服务供货商及证券经纪商的现行规定为基准并与这些规定相若,而且符合国际证 监会组织的咨询报告所列明的标准。  


发牌制度

31.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通常提供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正如《11 月 1 日声明》及本文件所述,中央平台营运者的活动如仅提供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服务,便不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 有鉴于此,证监会引入监管框架,旨在将有意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纳入其监管范围。

32. 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批给牌照。在 该监管框架下,平台营运者如在香港营办中央网上交易平台,并在其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 证券型代币的交易,便会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内,并须领有第 1 类(证券交易)及第 7 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的牌照。在合资格的平台营运者符合其他发牌规定 (包括适当人选准则)的情况下,证监会可向其批出牌照,以经营虚拟资产交易的业务。

33. 在此阶段,证监会将致力对提供虚拟资产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并对投资者资产有控制权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即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规管。如平台仅就直接点对点市场提供交易服务,而其投资者通常保留其本身资产(不论是法定货币或虚拟资产)的控制权,证监会便不会接纳这些平台的牌照申请。如平台为客户进行虚拟资产交易(包括传送买卖指示)但其本身并无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本会亦不会接纳它们的牌照申请。


监管制度

34. 平台一经获发牌,其基础设施、核心适当人选资格及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活动的情况应被视 作为整体来考虑。虽然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活动并不属于“受规管活动”,但只要平台牵 涉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活动(即使只占其业务的一小部分),证监会的监管领域即覆盖该平 台营运的所有相关范畴。

35. 涉及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活动与涉及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活动可能互相混合,并构成综合业 务的一部分。

36.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116 条,除非牌照申请人为适当人选,否则证监会必须拒绝批给牌照。在考虑某人的适当人选资格(不论是最初阶段或作为持续要求)时,证监会根据该条例第 129 条可同时考虑有关法团的任何其他业务的状况。故此,本会将会考虑持牌人经营非证券型代币业务的方式,理由是这可能会对持牌人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资格造成影响。此做法亦已在该条例第 180 条所载列的证监会监管权力中反映。有关监管权力的范围延伸至就任何与可能影响持牌法团业务的任何交易或活动有关的纪录及文件进行查阅及查讯。

37. 因此,证监会在审核平台营运者的牌照申请时,将会考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其整体虚 拟资产交易业务的方式,尤其是该营运者有否遵从(或是否愿意及有能力遵从)监管标 准。

38. 有鉴于此,申领牌照的平台营运者应知悉,其在经营虚拟资产交易业务时,不论当中所涉及的是证券型代币或是非证券型代币,以及不论该业务是否在其平台上进行,都应遵从所有相关监管规定。

39. 此外,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运者确保,其公司集团积极向香港投资者推广或在香港进行 的所有虚拟资产交易业务活动(简称有关活动),是在获证监会发牌的单一法律实体下进行,而当中包括在平台及非平台进行的所有虚拟资产交易,以及纯粹为提供有关交易服务而进行的任何活动。将有关活动全部局限在单一法律实体之内,一方面可让证监会实行全面的监察,另一方面亦可尽量减低业务中有哪些部分是获证监会发牌并受其监管的任何不确定性。


B. 监管标准

发牌条件

40. 如证监会决定向合资格平台营运者批给牌照,便会施加发牌条件,以处理与其营运相关的 特定风险。可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116(6)条施加的发牌条件载列如下:  (a) 持牌人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 “专业投资者”一词的定义见《证券及期 货条例》附表 1 第 1 部第 1 条及《证券及期货 ( 专业投资者 ) 规则》。

(b) 持牌人必须遵从随附的“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条款及条件”(经 不时修订)。

(c) 持牌人必须就任何引入或提供新增或附带服务或活动或对现有服务或活动作出 重大改变的计划或建议,取得证监会的事先书面批准。

(d) 持牌人必须就任何在其交易平台增添任何产品的计划或建议,取得证监会的事 先书面批准。

(e) 持牌人必须就其 业务活动以证监会订明的格式每月向证监会提供报告 。 有关报 告必须 在每 个历 月结束后两个星期内 及另外应证监会的 要求呈交给证监会 。

(f) 持牌人必须委聘一家证监会可接受的独立专业公司,以对持牌人的活动及营运 进行年度检视,及编制一份确认其已遵从发牌条件和所有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报 告。首份报告必须在牌照获批准的日期起计 18 个月内呈交给证监会,其后的报告应在 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及另外应证监会的要求呈交给证监会 。

41. 持牌平台营运者在进行任何有关活动时,必须遵循对其施加的所有发牌条件。一旦违反任 何发牌条件,将被视为《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 IX 部的“失当行为”,并可能会对平台营 运者继续持牌的适当人选资格构成负面影响,以及可能导致证监会采取纪律行动(例如撤 销牌照、公开谴责或罚款)。


适用于虚拟资产平台营运者的条款及条件

42. 如上文所述,其中一项发牌条件将要求平台营运者遵从订明的条款及条件。有关发牌条件 和条款及条件载于本文件附录 1,而当中列明的标准主要针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进行有 关活动时的运作安排。

43. 有关条款及条件乃按照以下基准制定:

a. 平台营运者一经获发牌,即为持牌法团,并须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附属法 例的有关条文。平台营运者在进行任何有关活动时,亦须遵守载于《操守准则》及证监会不时发出的指引、通函和常见问题内的所有相关监管规定。

b. 由于部分现行规定明确提述“证券”及“受规管活动”,故证监会已对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加入有关条款及条件,务求将相同或类似的概念应用到进行有关活动的情况。

c. 除了上述现行规定外,证监会亦因应虚拟资产的独有特点及当中所涉及的科技,加入了额外规定。

44. 主要的条款及条件载列如下。   


稳妥保管资产

45.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不只是撮合买卖双方的市场,亦同时代表其客户持有虚拟资产。

46. 证监会认为,任何寻求领取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所采纳的营运架构及所采用的科技, 都应确保与证券业的传统金融机构一样,向客户提供同等的保障。


信托架构

47. 平台营运者应透过一家公司以信托方式为其客户持有客户资产,而该公司须为(i)该平台营 运者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有联系实体”;(ii)在香港成立为法团;(iii)持有《打击洗 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 615 章)所指的“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商牌照”;及(iv) 该平台营运者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有联系实体”)。此规定应有助保障客户虚拟资 产,并确保这些资产与该平台的资产获妥善分隔。

48. 对于虚拟资产在香港法例下是否构成“财产”,现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法庭至今 未有就此问题作出任何裁定。虚拟资产在法律上的分类或会对客户在破产清盘法律程序中 的权利造成影响。虽然此不确定因素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但证监会认为,这不会阻碍现 阶段实施的监管框架。与此同时,本会将要求,如获发牌,平台营运者便须向其客户全面 披露任何重大的法律不确定因素,尤其是与客户就其在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可能拥有的 任何法律申索权的性质有关的不确定因素。

49. 投资者应留意,虽然与保管虚拟资产有关的某些风险应有可能得以纾减,但仍会有其他风 险存在,尤其是与网络攻击(例如遭黑客入侵)有关的风险。


线上及线下钱包

50. 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设立和实施书面内部政策及管治程序,以确保遵 从与保管客户虚拟资产有关的规定。举例来说,“在线钱包”储存方式指虚拟资产的私人密匙储存在网上的做法,因此很容易受到遭黑客入侵和社交工程(例如伪冒诈骗)等外来 威胁。“线下钱包”储存方式指私人密匙以脱机方式(即没有接达互联网)储存的做法, 因此较为安全。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运者确保其(或其有联系实体)把 98%的客户虚拟资 产储存在线下钱包,并把其在在线钱包持有的客户虚拟资产局限于不超过 2%。平台营运 者及其有联系实体亦应尽量减少从持有大部分客户虚拟资产的线下钱包中拨出资产进行交 易。

51. 此外,鉴于虚拟资产的独有特点,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应设有详尽的程序,从操作 及技术角度处理硬分叉(hard fork)或空投(air drop)等事件。

52. 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亦应就处理客户虚拟资产的提存要求制定充分的程序,以防止 因盗窃、欺诈及其他不诚实行为、专业上的失当行为或不作为而引致的损失。


保险

53. 一旦有黑客入侵,投资者往往难以追讨损失。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运者确保所投购的保险时刻有效,而其保障范围应涵盖保管以在线储存方式持有客户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全面保障),及保管以线下储存方式持有客户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绝大部分保障,例如 95%)。


私人密匙管理

54. 存取和保管虚拟资产需透过利用私人密匙以数码方式签署交易,方能进行。故此,保管虚拟资产基本上讲求的是稳妥管理有关私人密匙。证监会认为,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在管理私人密钥方面应设立并实施严格的内部监控措施及管治程序,以确保安全地产生、 储存及备份所有加密种子及密钥。

55. 有关保管客户资产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7.1 至 7.19 段。 认识你的客户

56. 平台营运者应遵守适用于持牌法团的认识你的客户的规定,并应取一切合理步骤,以确立 其每位客户的真实和全部身分、财政狀况、投资经验及投资目标。

57. 有别于传统证券交易场所,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让投资者直接进入。轻易进入交易平台, 加上虚拟资产的复杂性及固有风险,引起了重大的投资者保障问题。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 运者在向客户24提供任何服务前,应确保客户对虚拟资产有充分认识(包括对虚拟资产所 涉及的相关风险有所认识)。  

58. 若客户没有具备有关认识,平台营运者只可在已向客户提供培训及已查询客户的个人状 况,以确保其提供的服务是适合该客户的前提下,向客户提供服务。   

59. 平台营运者亦应以透过参照客户的财政状况来设定交易限额或持仓限额(或两者)的方式 评估集中风险,以确保客户有足够的净资产来承担风险和可能招致的交易损失。

60. 有关认识你的客户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6.6 至 6.10 段。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61. 由于许多虚拟资产都是以匿名方式买卖,因此通常会引致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证监会期望,平台营运者应设立和实施充分及适当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政策、 程序和监控措施(统称为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系统),以便充分管理有关风险。  

62. 平台营运者亦应参照证监会发出的任何新指引及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特别组织)建议中适用于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最新内容(例如第 15 项建议的注释及《适用于虚拟资产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风险为本方法指引》(Guidance for a Risk-based Approach to Virtual Assets and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定期检视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系统的成效,并在适当情况下采取加强措施。

63. 平台营运者可运用虚拟资产追踪工具,以便平台能够追索特定虚拟资产在区块链上的纪 录。这些工具能支持多种常见的虚拟资产,可将交易纪录与收录了涉及犯罪活动的已知地 址(例如用于勒索软件攻击、洗钱或暗网交易的地址)的数据库进行比对,并将识别到的 交易标示出来。在出现这些交易时,平台可拒绝与所涉及的人士建立客户业务关系。

64. 平台营运者在采纳这些追踪工具时,应谨记其在履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义务方面负有首要责任,并须留意回溯追踪工具的检索范围有限,而其成效可能会因专门为扰乱交易纪录而设计的匿名加强技术或机制(包括混合服务及私隐币(privacy coin))而减弱。

65. 有关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系统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13.1至 13.2 段。


预防市场操纵及违规活动

66. 据报,市场操纵及违规活动在虚拟资产世界相当普遍,而当中最常采用的方式与就其他资 产种类所运用的方式并无重大分别,例如幌骗(spoofing)、层迭法(layering)及“唱高 散货”的骗局(pump-and-dump scheme)。  

67. 证监会认为,平台营运者应为适当监察其平台上的活动而订立和实施书面政策及监控措 施,以识别、预防及汇报任何市场操纵或违规交易活动。有关政策及监控措施应涵盖多个 范畴,其中包括在发现操纵或违规活动后立即采取步骤以限制或暂停买卖(例如暂时冻结 账户)。

68. 为侦测传统资产类别中的市场操纵活动而开发的市场监察工具(获全球交易所及监管机构经常采用)只要稍作调整,亦可用作监察虚拟资产类别。

69. 作为额外保障措施,平台营运者应采用由信誉良好的独立供货商所提供的有效市场监察系统,以识别、监察、侦测及预防其平台上出现的任何市场操纵或违规活动,并在有需要时向证监会提供这个系统的接达权,以便其履行本身的监察职能。

70. 有关预防市场操纵及违规活动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5.1 至 5.4 段。 会计及审计  

71. 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运者应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就其财务报表拣选及委任核数师,并应顾及他们为虚拟资产相关业务进行审计方面的经验和往绩纪录,以及他们为平台营运者进行审计的能力。

72. 有关会计及审计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12.1 至 12.2段。


风险管理

73. 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将需设立稳健的风险管理框架,使他们能够识别、衡量、监察及管理因其业务及营运所引致的所有风险。

74. 平台营运者亦应要求客户预先将资金注入其账户内。只有在少数情况下,证监会或会允许 机构专业投资者在平台以外进行即日交收的交易。平台营运者不得向客户提供任何财务融通以购买虚拟资产。

75. 有关风险管理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8.1至 8.2 段。


利益冲突

76. 一直以来都有报道指,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同时担任客户的代理人及为其本身簿册进行交易的主事交易员。为避免任何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平台营运者如获发牌,便不应从事自营交易或自营的庄家活动。如平台计划采用庄家服务提高其市场的流动性,证监会一般会期望此安排会按公平原则进行,并由独立外部人士运用正常用户接达途径提供。

77. 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亦应设有用来管限雇员就虚拟资产进行交易的政策,以消除、 避免、管理或披露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

78. 有关利益冲突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10.1至 10.7段。


供买卖的虚拟资产

79. 平台营运者应设立一项职能,负责订立、实施及执行:

a. 载列适用于虚拟资产发行人的责任和限制的规则(例如,就任何建议的硬分叉或空 投、发行人业务的任何重大改变或任何针对发行人的监管行动而通知平台营运者的 责任);

b. 有关虚拟资产被纳入其平台的准则和应用程序(当中已顾及有关条款及条件所载的 准则);及

c. 有关中止、暂停及撤销虚拟资产在其平台买卖的准则,持有该虚拟资产的客户可行 使的选择权,及任何通知期。

80. 平台营运者在将任何虚拟资产纳入其平台上交易之前,应该先对该等虚拟资产进行所有合 理的尽职审查,及确保它们继续符合所有被纳入其平台的准则。以下是平台营运者在适用 情况下必须考虑的因素列表(非详尽无遗):

a. 虚拟资产发行人的管理层或开发团队的背景;

b. 虚拟资产在平台营运者提供交易服务的各个司法管辖区的监管状况,包括虚拟资产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可否销售和买卖,及监管状况会否亦影响平台营运者的监 管责任;

c. 虚拟资产的供求、市场成熟程度及流通性,包括其市值,平均每日成交量,其他平 台营运者是否亦提供利便该虚拟资产的交易的服务,有没有相关交易组合(例如法 定货币兑虚拟资产),及该虚拟资产已在哪些司法管辖区销售;

d. 虚拟资产的技术层面,包括该虚拟资产的区块链规程之安全基础设施,区块链和网 络的大小(特别是它是否容易遭受 51%攻击25),及共识算法的类型;

e. 开发团体的活跃水平;

f. 生态系统的普及程度;

g. 发行人所提供的虚拟资产推广材料应为准确及不具误导性;  

h. 虚拟资产的开发情况,包括其白皮书(如有)所载任何与其有关的项目的结果,及 过往与其历史和开发情况有关的任何重大事件;及

i. 就属《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的“证券”的定义范围的虚拟资产而言,平台营运者 应只纳入符合以下说明的虚拟资产:(i)有资产支持的;(ii)获可比较的司法管辖区 (经证监会不时同意)的监管机构批准、视为合资格或注册的;及(iii)具有 12 个月 的发行后往绩纪录。

81. 有关准许虚拟资产买卖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4.1 至 4.6段。


第 IV 部—未来路向


82. 由 2019 年 11 月 6 日起,在香港经营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有意在其平台上就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公司,可向证监会申领第 1 及 7 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

83.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愿意并有能力遵守本文件所述的监管框架下的预期标准。

84. 鉴于评核过程严格,及为了确保预期的监管标准可获遵守,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交的牌照 申请所需的处理时间,可能较处理标准牌照申请的时间为长。

85.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者一经获发牌,将会被置于证监会监管沙盒内。这一般意味将需更 频密地进行汇报、监察及检视。通过严密监管,证监会将能够重点指出营运者在内部监控 及风险管理方面应予改善的范畴。

86. 本会要强调的是,本文件所述的部分监管掣肘仅可透过修订法例的方式解决。证监会将继 续监察加密资产的演变,并与香港政府共同探讨长远而言是否有需要修改法例。


如有查询,请联络证监会金融科技组(fintech@sfc.hk)。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中介机构部


 
《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附件全文
 英文全文:Position paper: Regulation of 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s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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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在公布了完整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框架的同时,还在立场书中从官方视角详尽描绘了当下虚拟资产的全球环境。
 
《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附件中文全文
 
英文全文:Position paper: Regulation of 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s
 
第 I 部—证监会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方针


1.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布了一套可能规管虚拟资产 交易平台的概念性框架,并表示证监会将考虑是否适宜根据其现有权力向平台营运者发牌 和对它们作出规管。

2. 在发出该公布后,证监会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会面,讨论它们的业务和说明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经深入审视虚拟资产交易的技术、营运及其他范畴后,证监会得出的结论是,某些提供证券型及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中央平台将适宜受到本立场书所载列的框架所规管。

3. 证监会因而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采纳了一套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若的严格监管标准,藉此处理涉及稳妥保管资产、认识你的客户、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市场操纵、会计及审计、风险管理、利益冲突和接纳虚拟资产进行买卖方面的主要监管关注事项。证监会将仅会向能够符合预期标准的平台批出牌照。

4. 然而,必须阐明的是,证监会并无权向仅买卖非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的平台发牌或对其作出监管。由于此类虚拟资产并不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 故此由这些平台所经营的业务并不构成该条例下的“受规管业务”。这说明了为何在现行 的监管框架下,只有向客户提供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交易服务的平台,才属于证监会的 监管范围。

5. 选择将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纳入买卖范围的平台一经获发牌,投资者便能轻易区分受规管和不受规管的平台,此乃本立场书所述的新监管框架的一大特点。然而,证监会明白, 很多虚拟资产都是高投机性及波动不稳,而且许多都不具任何实际价值,不论它们是在受 规管或不受规管的平台上买卖,皆是如此。投资者应该只在全面了解和有能力管理有关风 险的情况下,才参与虚拟资产交易。

6. 证监会亦谨此表明,即使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获证监会发牌并受其监管,在该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并不受适用于以传统方式销售“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的任何认可或招股章程登记条文所规限。本港并无适用于非证券型虚拟资产要约的其他强制披露规定。此外,即使在持牌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属证券型代币,但只要该代币仅售予专业投资者, 则不会受到香港的投资要约认可程序和招股章程登记制度所规限。

7. 同样必须注意的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II 及 XIV 部虽让证监会能够对证券及期货市场的市场失当行为采取行动,但这并不适用于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理由是此类平台并非认可证券或期货市场,而且有关虚拟资产并非在该市场上市或买卖的“证券”或“期货 合约”。

8. 现时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达数十个,在投资者保障方面引起了严重关注。部分平台可能决定不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向证监会申领牌照。这是它们的自由选择,只要它们能确保在其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即可。它们可能认为,证监会的监管要求过于繁重,以及它们宁愿经营完全不受规管的业 务。鉴于证监会的监管权力上的限制,证监会本可决定暂缓就日益盛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 台制定任何监管对策,以待新法例订立后更全面地处理发展蓬勃的虚拟资产业。然而,即使面对固有的限制,证监会仍决定在现时采取行动显然符合公众利益,让投资者能够选择在同意受证监会现时采纳的框架规管及监管的平台上进行买卖。

9. 尽管本文件所识别的部分监管缺口仅可透过修例方式解决,但证监会已为愿意并有能力领取牌照的平台,制定一套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若的严格标准。然而,证监会将继续监察市场发展,并与香港政府共同探讨长远而言是否有需要修改法例。

10. 上文所述的监管标准会在本文件第 III部详述。证监会欢迎致力于并有能力遵守发牌准则和持续操守规定的平台营运者申领牌照。持牌平台亦将会被纳入证监会监管沙盒,在一段期间内接受密切及严谨的监管。

11. 主要的发牌条件包括规定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其服务,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 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以及仅向充分认识虚拟资产的客户提供服务。此 外,平台营运者将须采用信誉良好的外间市场监察系统,以补足其本身的市场监察政策及 监控措施。平台营运者亦应确保,就保管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而投购的保险时刻生效。

12. 采纳新的监管框架将有助证监会能够透过与不断演变及发展迅速的业界进行紧密的监察互动,从而制定其未来监管策略。


第 II 部—背景


A. 全球环境


13. 虚拟资产以数码形式来表达价值,亦称作“加密货币”、“加密资产”或“数码代币”。 全球的虚拟资产的总市值现时估计介乎于 2,000亿美元至 3,000 亿美元之间,并有约 3,000 种数码代币及超过 200 个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尽管于 2019 年经历了一段波动剧烈 的时期,但并无迹象显示虚拟资产市场将会式微。

14. 虽然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简称 ICO)的热潮似乎有所减退,但其他形式的 虚拟资产集资活动却受到青睐。举例来说,证券型代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简 称 STO)一般具备传统证券销售属性,但当中涉及运用区块链技术以数码形式来表达资产 拥有权或经济权利。首次交易所发行(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简称 IEO)亦显著增加。 IEO一般涉及运用区块链技术在某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独家推出代币首次发行及销售。据 报,2019 年第二季经 IEO 筹集的资金总额超过 14 亿美元。

15. 现时,有另一类普遍称为“稳定币(stablecoin)”的虚拟资产。稳定币通常声称设有一套 寻求以法定货币、商品或一篮子加密货币作为后盾的机制,藉以稳定该币的价值。这些虚 拟资产已引起全球央行及金融监管机构在监管方面的重大关注,尤其是若此类虚拟资产旨 在于全球采用。

16. 其他虚拟资产投资产品亦应运而生。自 2017 年以来,美国具规模的交易所相继销售比特币期货,而这些交易所均受到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规管。证监会亦留意到,其他形式的虚拟资产衍生工具(包括加密货币期 权、掉期及差价合约)有所增加。这些只是其中数个例子,从中可见虚拟资产的领域正在 如何逐步伸延至金融市场,和进入某些证券监管制度的范畴。

17. 此外,随着愈来愈多传统金融机构及服务供货商进场,虚拟资产的生态系统正在稳定扩张及变得更加复杂,提供的服务可比拟传统主流金融机构。举例来说,多个传统保管人正研 究提供加密保管人服务或科技方案。为应付虚拟资产公司的需求,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已将 服务范围扩展至此范畴。具规模的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对于向虚拟资产业提供保险保障及服务,所抱持的态度愈见开放。再者,多家传统金融机构正研究利用私人区块链开发自家 的加密货币,以便进行实时及跨境的资金调拨。

18. 证监会在《11 月 1 日声明》中详细阐明虚拟资产涉及的风险,当中部分是因虚拟资产的固 有性质所致。有关风险包括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欺诈、波动性、流动性和市场操纵 及违规的风险。该声明亦重点说明营运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特定固有风险。由于部分平台 的设计旨在刻意脱离任何监管制度的范围,故不受任何监管标准所规限。这些平台不但对投资者的保障严重不足,在稳妥保管资产及网络保安方面亦引起重大关注。平台运作中断时有发生,一直以来不时都有平台遭受黑客入侵,以致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的报道。此外,平台的交易规则可能欠缺透明度及公平性。

19. 近年,国际标准制定机构一直密切监察并探讨如何应对虚拟资产涉及的风险。虽然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的评估仍指虚拟资产并未对全球金融稳定带来重大 风险,但各证券监管机构目前已有共识,认为虚拟资产带来与投资者保障有关的政策问题。虽然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于 2019 年 5 月发表的咨询报告,并未就加密资产是否属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作出定论,但该报告已为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的交易活动具有法律监管权限的司法管辖区列出了多个主要考虑因素及建议一系列相应措施。

20. 各地证券监管机构亦采取了不同对策。部分司法管辖区禁止虚拟资产活动,其他则为此类活动设立了专门的监管制度。多个司法管辖区采取较细致的处理方法,例如将代币分门别 类,并指明哪些类别属于其现有制度的范围内。还有一些司法管辖区仍采取观望态度。


B. 证监会对虚拟资产采取的监管方针

21. 公众可透过数种途径(包括 ICO、投资基金、中央交易平台及场外交易柜台)进行虚拟资 产交易。一如主要司法管辖区的其他证券监管机构,证监会最初采取的方针是厘清虚拟资 产和涉及这些资产的某些特定活动将如何受到其现有监管制度所规管。此方针需要按照每 一种代币的条款及特点进行分类,而有关条款及特点或会随时间而演变。就此,证监会发 出了多份声明及通函,阐明其在监管方面的立场,并且加强了投资者教育和对涉嫌犯有 失当行为的人士采取监管行动。经过上述措施后,香港的 ICO 活动有所减少,而在某些个案中,发行人取消了 ICO 交易。证券型代币亦已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下架,而香港投资者已被拒绝参与 ICO 或在虚拟资产平台上进行 ICO 交易。

22. 然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已觅得可在证监会及香港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外营运的方式。现时在香港设有业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有数十家,当中包括一些世界较大型的平台。部分平台提供虚拟资产期货合约交易,而此类合约因波动不稳及高度杠杆化而涉 及极高风险。

23. 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决定采取一套新的方针,务求根据其现有权力将部分牵涉广大投资者的虚拟资产活动纳入其监管范围内。

24. 此方针的第一部分所针对的是全部或局部投资于虚拟资产的基金的管理及分销层面。证监会持牌投资组织者公司如有意将混合投资组合中超过 10%投资于虚拟资产,便需遵守 《11 月 1 日声明》所列明的额外规定。证监会亦在另一份通函中,列明分销虚拟资产 基金的持牌法团应达到的标准。上述措施带来的综合效果是,将可让投资者权益在基金管理层面或分销层面或同时在这两个层面上得到保障。

25. 第二部分所处理的是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即本文件所环绕的主题。本会在《11 月 1 日 声明》中建议的监管框架,乃适用于在香港营运且买卖的虚拟资产包括至少一种证券型代 币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26. 在发出该公布后,证监会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会面,了解讨论它们营运情况和说明 证监会的监管要求。证监会曾邀请交投活跃、客源广大、在本地设有重大业务及具有稳健 企业管治架构的平台参与更深入的讨论,并对它们遵守有关预期规定的能力作出了评估。

27. 在自动化交易场所或股票及期货交易所,投资者是透过持牌中介人进行交易的,但虚拟资 产交易平台却有所不同,它们是直接与公众接洽的。有鉴于此,并经完成探索分析后,证 监会得出的结论是,可参照持牌自动化交易服务供货商或经纪商所须达到的标准,对某些类别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施以相若的监管标准。因此,证监会将会开始接受致力于并 有能力遵守预期发牌准则和持续操守规定的平台营运者提交的牌照申请。

28.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会于第 III部详细讨论。

29. 另外,证监会今天发表了一份声明,表明销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有可能违反香港法 例,而由于此类期货合约附带极大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时应保持警觉。


第 III 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


A. 发牌及监管

30. 下文会详细阐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在该框架下的监管标准以适用于持牌自 动化交易服务供货商及证券经纪商的现行规定为基准并与这些规定相若,而且符合国际证 监会组织的咨询报告所列明的标准。  


发牌制度

31.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通常提供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正如《11 月 1 日声明》及本文件所述,中央平台营运者的活动如仅提供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服务,便不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 有鉴于此,证监会引入监管框架,旨在将有意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纳入其监管范围。

32. 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批给牌照。在 该监管框架下,平台营运者如在香港营办中央网上交易平台,并在其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 证券型代币的交易,便会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内,并须领有第 1 类(证券交易)及第 7 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的牌照。在合资格的平台营运者符合其他发牌规定 (包括适当人选准则)的情况下,证监会可向其批出牌照,以经营虚拟资产交易的业务。

33. 在此阶段,证监会将致力对提供虚拟资产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并对投资者资产有控制权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即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规管。如平台仅就直接点对点市场提供交易服务,而其投资者通常保留其本身资产(不论是法定货币或虚拟资产)的控制权,证监会便不会接纳这些平台的牌照申请。如平台为客户进行虚拟资产交易(包括传送买卖指示)但其本身并无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本会亦不会接纳它们的牌照申请。


监管制度

34. 平台一经获发牌,其基础设施、核心适当人选资格及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活动的情况应被视 作为整体来考虑。虽然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活动并不属于“受规管活动”,但只要平台牵 涉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活动(即使只占其业务的一小部分),证监会的监管领域即覆盖该平 台营运的所有相关范畴。

35. 涉及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活动与涉及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活动可能互相混合,并构成综合业 务的一部分。

36.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116 条,除非牌照申请人为适当人选,否则证监会必须拒绝批给牌照。在考虑某人的适当人选资格(不论是最初阶段或作为持续要求)时,证监会根据该条例第 129 条可同时考虑有关法团的任何其他业务的状况。故此,本会将会考虑持牌人经营非证券型代币业务的方式,理由是这可能会对持牌人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资格造成影响。此做法亦已在该条例第 180 条所载列的证监会监管权力中反映。有关监管权力的范围延伸至就任何与可能影响持牌法团业务的任何交易或活动有关的纪录及文件进行查阅及查讯。

37. 因此,证监会在审核平台营运者的牌照申请时,将会考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其整体虚 拟资产交易业务的方式,尤其是该营运者有否遵从(或是否愿意及有能力遵从)监管标 准。

38. 有鉴于此,申领牌照的平台营运者应知悉,其在经营虚拟资产交易业务时,不论当中所涉及的是证券型代币或是非证券型代币,以及不论该业务是否在其平台上进行,都应遵从所有相关监管规定。

39. 此外,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运者确保,其公司集团积极向香港投资者推广或在香港进行 的所有虚拟资产交易业务活动(简称有关活动),是在获证监会发牌的单一法律实体下进行,而当中包括在平台及非平台进行的所有虚拟资产交易,以及纯粹为提供有关交易服务而进行的任何活动。将有关活动全部局限在单一法律实体之内,一方面可让证监会实行全面的监察,另一方面亦可尽量减低业务中有哪些部分是获证监会发牌并受其监管的任何不确定性。


B. 监管标准

发牌条件


40. 如证监会决定向合资格平台营运者批给牌照,便会施加发牌条件,以处理与其营运相关的 特定风险。可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116(6)条施加的发牌条件载列如下:  (a) 持牌人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 “专业投资者”一词的定义见《证券及期 货条例》附表 1 第 1 部第 1 条及《证券及期货 ( 专业投资者 ) 规则》。

(b) 持牌人必须遵从随附的“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条款及条件”(经 不时修订)。

(c) 持牌人必须就任何引入或提供新增或附带服务或活动或对现有服务或活动作出 重大改变的计划或建议,取得证监会的事先书面批准。

(d) 持牌人必须就任何在其交易平台增添任何产品的计划或建议,取得证监会的事 先书面批准。

(e) 持牌人必须就其 业务活动以证监会订明的格式每月向证监会提供报告 。 有关报 告必须 在每 个历 月结束后两个星期内 及另外应证监会的 要求呈交给证监会 。

(f) 持牌人必须委聘一家证监会可接受的独立专业公司,以对持牌人的活动及营运 进行年度检视,及编制一份确认其已遵从发牌条件和所有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报 告。首份报告必须在牌照获批准的日期起计 18 个月内呈交给证监会,其后的报告应在 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及另外应证监会的要求呈交给证监会 。

41. 持牌平台营运者在进行任何有关活动时,必须遵循对其施加的所有发牌条件。一旦违反任 何发牌条件,将被视为《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 IX 部的“失当行为”,并可能会对平台营 运者继续持牌的适当人选资格构成负面影响,以及可能导致证监会采取纪律行动(例如撤 销牌照、公开谴责或罚款)。


适用于虚拟资产平台营运者的条款及条件

42. 如上文所述,其中一项发牌条件将要求平台营运者遵从订明的条款及条件。有关发牌条件 和条款及条件载于本文件附录 1,而当中列明的标准主要针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进行有 关活动时的运作安排。

43. 有关条款及条件乃按照以下基准制定:

a. 平台营运者一经获发牌,即为持牌法团,并须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附属法 例的有关条文。平台营运者在进行任何有关活动时,亦须遵守载于《操守准则》及证监会不时发出的指引、通函和常见问题内的所有相关监管规定。

b. 由于部分现行规定明确提述“证券”及“受规管活动”,故证监会已对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加入有关条款及条件,务求将相同或类似的概念应用到进行有关活动的情况。

c. 除了上述现行规定外,证监会亦因应虚拟资产的独有特点及当中所涉及的科技,加入了额外规定。

44. 主要的条款及条件载列如下。   


稳妥保管资产

45.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不只是撮合买卖双方的市场,亦同时代表其客户持有虚拟资产。

46. 证监会认为,任何寻求领取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所采纳的营运架构及所采用的科技, 都应确保与证券业的传统金融机构一样,向客户提供同等的保障。


信托架构

47. 平台营运者应透过一家公司以信托方式为其客户持有客户资产,而该公司须为(i)该平台营 运者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有联系实体”;(ii)在香港成立为法团;(iii)持有《打击洗 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 615 章)所指的“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商牌照”;及(iv) 该平台营运者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有联系实体”)。此规定应有助保障客户虚拟资 产,并确保这些资产与该平台的资产获妥善分隔。

48. 对于虚拟资产在香港法例下是否构成“财产”,现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法庭至今 未有就此问题作出任何裁定。虚拟资产在法律上的分类或会对客户在破产清盘法律程序中 的权利造成影响。虽然此不确定因素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但证监会认为,这不会阻碍现 阶段实施的监管框架。与此同时,本会将要求,如获发牌,平台营运者便须向其客户全面 披露任何重大的法律不确定因素,尤其是与客户就其在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可能拥有的 任何法律申索权的性质有关的不确定因素。

49. 投资者应留意,虽然与保管虚拟资产有关的某些风险应有可能得以纾减,但仍会有其他风 险存在,尤其是与网络攻击(例如遭黑客入侵)有关的风险。


线上及线下钱包

50. 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设立和实施书面内部政策及管治程序,以确保遵 从与保管客户虚拟资产有关的规定。举例来说,“在线钱包”储存方式指虚拟资产的私人密匙储存在网上的做法,因此很容易受到遭黑客入侵和社交工程(例如伪冒诈骗)等外来 威胁。“线下钱包”储存方式指私人密匙以脱机方式(即没有接达互联网)储存的做法, 因此较为安全。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运者确保其(或其有联系实体)把 98%的客户虚拟资 产储存在线下钱包,并把其在在线钱包持有的客户虚拟资产局限于不超过 2%。平台营运 者及其有联系实体亦应尽量减少从持有大部分客户虚拟资产的线下钱包中拨出资产进行交 易。

51. 此外,鉴于虚拟资产的独有特点,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应设有详尽的程序,从操作 及技术角度处理硬分叉(hard fork)或空投(air drop)等事件。

52. 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亦应就处理客户虚拟资产的提存要求制定充分的程序,以防止 因盗窃、欺诈及其他不诚实行为、专业上的失当行为或不作为而引致的损失。


保险

53. 一旦有黑客入侵,投资者往往难以追讨损失。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运者确保所投购的保险时刻有效,而其保障范围应涵盖保管以在线储存方式持有客户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全面保障),及保管以线下储存方式持有客户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绝大部分保障,例如 95%)。


私人密匙管理

54. 存取和保管虚拟资产需透过利用私人密匙以数码方式签署交易,方能进行。故此,保管虚拟资产基本上讲求的是稳妥管理有关私人密匙。证监会认为,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在管理私人密钥方面应设立并实施严格的内部监控措施及管治程序,以确保安全地产生、 储存及备份所有加密种子及密钥。

55. 有关保管客户资产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7.1 至 7.19 段。 认识你的客户

56. 平台营运者应遵守适用于持牌法团的认识你的客户的规定,并应取一切合理步骤,以确立 其每位客户的真实和全部身分、财政狀况、投资经验及投资目标。

57. 有别于传统证券交易场所,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让投资者直接进入。轻易进入交易平台, 加上虚拟资产的复杂性及固有风险,引起了重大的投资者保障问题。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 运者在向客户24提供任何服务前,应确保客户对虚拟资产有充分认识(包括对虚拟资产所 涉及的相关风险有所认识)。  

58. 若客户没有具备有关认识,平台营运者只可在已向客户提供培训及已查询客户的个人状 况,以确保其提供的服务是适合该客户的前提下,向客户提供服务。   

59. 平台营运者亦应以透过参照客户的财政状况来设定交易限额或持仓限额(或两者)的方式 评估集中风险,以确保客户有足够的净资产来承担风险和可能招致的交易损失。

60. 有关认识你的客户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6.6 至 6.10 段。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61. 由于许多虚拟资产都是以匿名方式买卖,因此通常会引致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证监会期望,平台营运者应设立和实施充分及适当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政策、 程序和监控措施(统称为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系统),以便充分管理有关风险。  

62. 平台营运者亦应参照证监会发出的任何新指引及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特别组织)建议中适用于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最新内容(例如第 15 项建议的注释及《适用于虚拟资产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风险为本方法指引》(Guidance for a Risk-based Approach to Virtual Assets and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定期检视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系统的成效,并在适当情况下采取加强措施。

63. 平台营运者可运用虚拟资产追踪工具,以便平台能够追索特定虚拟资产在区块链上的纪 录。这些工具能支持多种常见的虚拟资产,可将交易纪录与收录了涉及犯罪活动的已知地 址(例如用于勒索软件攻击、洗钱或暗网交易的地址)的数据库进行比对,并将识别到的 交易标示出来。在出现这些交易时,平台可拒绝与所涉及的人士建立客户业务关系。

64. 平台营运者在采纳这些追踪工具时,应谨记其在履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义务方面负有首要责任,并须留意回溯追踪工具的检索范围有限,而其成效可能会因专门为扰乱交易纪录而设计的匿名加强技术或机制(包括混合服务及私隐币(privacy coin))而减弱。

65. 有关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系统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13.1至 13.2 段。


预防市场操纵及违规活动

66. 据报,市场操纵及违规活动在虚拟资产世界相当普遍,而当中最常采用的方式与就其他资 产种类所运用的方式并无重大分别,例如幌骗(spoofing)、层迭法(layering)及“唱高 散货”的骗局(pump-and-dump scheme)。  

67. 证监会认为,平台营运者应为适当监察其平台上的活动而订立和实施书面政策及监控措 施,以识别、预防及汇报任何市场操纵或违规交易活动。有关政策及监控措施应涵盖多个 范畴,其中包括在发现操纵或违规活动后立即采取步骤以限制或暂停买卖(例如暂时冻结 账户)。

68. 为侦测传统资产类别中的市场操纵活动而开发的市场监察工具(获全球交易所及监管机构经常采用)只要稍作调整,亦可用作监察虚拟资产类别。

69. 作为额外保障措施,平台营运者应采用由信誉良好的独立供货商所提供的有效市场监察系统,以识别、监察、侦测及预防其平台上出现的任何市场操纵或违规活动,并在有需要时向证监会提供这个系统的接达权,以便其履行本身的监察职能。

70. 有关预防市场操纵及违规活动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5.1 至 5.4 段。 会计及审计  

71. 证监会将要求平台营运者应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就其财务报表拣选及委任核数师,并应顾及他们为虚拟资产相关业务进行审计方面的经验和往绩纪录,以及他们为平台营运者进行审计的能力。

72. 有关会计及审计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12.1 至 12.2段。


风险管理

73. 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将需设立稳健的风险管理框架,使他们能够识别、衡量、监察及管理因其业务及营运所引致的所有风险。

74. 平台营运者亦应要求客户预先将资金注入其账户内。只有在少数情况下,证监会或会允许 机构专业投资者在平台以外进行即日交收的交易。平台营运者不得向客户提供任何财务融通以购买虚拟资产。

75. 有关风险管理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8.1至 8.2 段。


利益冲突

76. 一直以来都有报道指,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同时担任客户的代理人及为其本身簿册进行交易的主事交易员。为避免任何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平台营运者如获发牌,便不应从事自营交易或自营的庄家活动。如平台计划采用庄家服务提高其市场的流动性,证监会一般会期望此安排会按公平原则进行,并由独立外部人士运用正常用户接达途径提供。

77. 平台营运者及其有联系实体亦应设有用来管限雇员就虚拟资产进行交易的政策,以消除、 避免、管理或披露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

78. 有关利益冲突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10.1至 10.7段。


供买卖的虚拟资产

79. 平台营运者应设立一项职能,负责订立、实施及执行:

a. 载列适用于虚拟资产发行人的责任和限制的规则(例如,就任何建议的硬分叉或空 投、发行人业务的任何重大改变或任何针对发行人的监管行动而通知平台营运者的 责任);

b. 有关虚拟资产被纳入其平台的准则和应用程序(当中已顾及有关条款及条件所载的 准则);及

c. 有关中止、暂停及撤销虚拟资产在其平台买卖的准则,持有该虚拟资产的客户可行 使的选择权,及任何通知期。

80. 平台营运者在将任何虚拟资产纳入其平台上交易之前,应该先对该等虚拟资产进行所有合 理的尽职审查,及确保它们继续符合所有被纳入其平台的准则。以下是平台营运者在适用 情况下必须考虑的因素列表(非详尽无遗):

a. 虚拟资产发行人的管理层或开发团队的背景;

b. 虚拟资产在平台营运者提供交易服务的各个司法管辖区的监管状况,包括虚拟资产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可否销售和买卖,及监管状况会否亦影响平台营运者的监 管责任;

c. 虚拟资产的供求、市场成熟程度及流通性,包括其市值,平均每日成交量,其他平 台营运者是否亦提供利便该虚拟资产的交易的服务,有没有相关交易组合(例如法 定货币兑虚拟资产),及该虚拟资产已在哪些司法管辖区销售;

d. 虚拟资产的技术层面,包括该虚拟资产的区块链规程之安全基础设施,区块链和网 络的大小(特别是它是否容易遭受 51%攻击25),及共识算法的类型;

e. 开发团体的活跃水平;

f. 生态系统的普及程度;

g. 发行人所提供的虚拟资产推广材料应为准确及不具误导性;  

h. 虚拟资产的开发情况,包括其白皮书(如有)所载任何与其有关的项目的结果,及 过往与其历史和开发情况有关的任何重大事件;及

i. 就属《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的“证券”的定义范围的虚拟资产而言,平台营运者 应只纳入符合以下说明的虚拟资产:(i)有资产支持的;(ii)获可比较的司法管辖区 (经证监会不时同意)的监管机构批准、视为合资格或注册的;及(iii)具有 12 个月 的发行后往绩纪录。

81. 有关准许虚拟资产买卖的详细规定,请参阅有关条款及条件第 4.1 至 4.6段。


第 IV 部—未来路向


82. 由 2019 年 11 月 6 日起,在香港经营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有意在其平台上就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公司,可向证监会申领第 1 及 7 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

83.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愿意并有能力遵守本文件所述的监管框架下的预期标准。

84. 鉴于评核过程严格,及为了确保预期的监管标准可获遵守,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交的牌照 申请所需的处理时间,可能较处理标准牌照申请的时间为长。

85.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者一经获发牌,将会被置于证监会监管沙盒内。这一般意味将需更 频密地进行汇报、监察及检视。通过严密监管,证监会将能够重点指出营运者在内部监控 及风险管理方面应予改善的范畴。

86. 本会要强调的是,本文件所述的部分监管掣肘仅可透过修订法例的方式解决。证监会将继 续监察加密资产的演变,并与香港政府共同探讨长远而言是否有需要修改法例。


如有查询,请联络证监会金融科技组(fintech@sfc.hk)。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中介机构部


 
《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附件全文
 英文全文:Position paper: Regulation of 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s

香港证监会主席欧达礼演讲全文 | 金融科技:在行业不断变化下的监管策略

地区gongxiang 发表了文章 • 2019-11-07 10:57 • 来自相关话题

11月6日,香港证监会(SFC)主席欧达礼(Ashley Ian Alder)出席金融科技周并发表演讲,

以下是演讲全文:


在去年的金融科技周(FinTech Week)上,我谈到了一些关于金融服务技术的新兴监管观点,尤其是在基于区块链的加密资产方面。

一年改变了多少啊!

2018年,人们认为加密世界对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性微乎其微。基本上是G20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去年得出结论称,尽管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来看,比特币等区块链“货币”存在问题,但它们尚未构成任何重大的金融稳定风险。

但随后出现了Facebook的Libra,国际监管机构必须迅速采取行动。

所以,今天我想从监管的角度来回顾一下过去12个月里发生的事情。正如我去年所做的,我将概述我们今天晚些时候将发布的有关香港加密资产监管的一些重要公告。 

首先,毫无疑问,我们必须应对金融服务领域技术引发的越来越多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如何在自动化程度提高、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被采用的背景下应用现有法规。或者我们是否需要引入全新的规则集来管理基于新技术的活动。

许多监管机构也对外包给少数“大型科技”公司的金融服务感到担忧。事实上,就在上个月,香港证监会还发布了一份声明,阐述了我们对企业使用云计算时记录可访问性的预期。最重要的是,数据隐私问题正变得越来越严重。同样重要的还有,当机器(而非人类)在做决定时,如何监管金融服务业的行为。

我们认识到,我们必须对创新的好处持开放态度,但我们的底线是,我们需要对新技术的风险保持警惕。基本方法是技术中立的。同样的业务,同样的风险,同样的规则。 


加密资产的最新趋势


但正如我所说的,涉及加密资产行业的监管活动往往比其它行业都多。

这些货币有许多不同的名称:包括“加密货币”——尽管官方部门刻意避免使用这个术语,因为它意味着加密货币、数字代币、首次发行的代币等都等同于货币,但它们不是货币。在香港证监会,我们一直将“虚拟资产”作为一个相对中立的标签。 

毫无疑问,这些虚拟资产已经进一步进入了传统金融市场,更多的虚拟资产落在了现有证券监管范围内。一个例子是比特币期货,目前美国的成熟交易所都提供这种期货。

在其它领域,传统上为人们熟悉的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提供安全托管的公司,如今正考虑为虚拟资产提供类似的服务。保险公司更愿意提供保险范围,来自虚拟资产业务的需求促使“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扩展到这一领域。

另外,一些大型、成熟的金融机构正寻求在私有区块链上开发自己的密码令牌,以便为它们的机构客户提供廉价、即时的跨境支付。

这让我对所谓的稳定币,尤其是Libra,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些机构通常声称拥有一种机制,通过用法定货币、大宗商品或一篮子其它加密资产支持虚拟代币(或硬币)来稳定其价值。这并不是说它们是100%稳定的。但与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资产(这种资产没有任何内在价值,因此非常不稳定)相比,它们的相对稳定性(或者说稳定性声明)是一个关键属性。他们的宣传口号是,他们可能会在非银行市场加速金融包容,降低跨境支付的成本。

但你不能不从媒体报道中注意到,稳定计划已经引起了一系列政界人士、央行行长和金融监管机构的严重关切。他们特别关切的是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迅速通过的提案。 

你还会读到,Facebook的Libra项目自6月宣布以来一直面临阻力,一些参与者最近几周离开了。

但不管其未来前景如何,Libra项目已激励全球监管机构更加努力地审视虚拟资产固有的机遇和风险。与去年相比,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我们现在充分认识到,任何令人信服的官方回应,都将首次需要在两个重要方面进行适当协调:

首先,需要在国内数据隐私、金融稳定、竞争、反洗钱以及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等各方面进行空前规模的合作。这是因为稳定币倡议,尤其是那些由拥有大型生态系统的科技企业提出的方案,涉及所有这些领域的风险。 

除了监管机构面临的挑战之外,第二个方面是,所有这些机构还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协调,以应对监管套利的真正风险。 

令人担忧的是,如果在一个司法辖区批准零售稳定币,无论是作为一个证券、支付系统、基金、交易平台,还是其他类别(或这些类别的组合),如果它依托于大型科技平台的庞大用户基础,那么它很容易迅速走向全球。甚至有人担心,全球稳定可能导致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市场——失去对本国货币和货币政策的控制。

事实上,稳定币提出了有关货币数字化和潜在私有化的根本性问题,这已促使各国央行、监管机构和政府开启了一种新的全球多边方式,香港证监会也密切参与其中。 

因此,请注意这一领域——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变化。 


证监会金融科技措施的最新情况


但今天,我想重点谈谈香港证监会为应对新技术的使用而采取的措施。在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最引人注目的是虚拟银行。对于证监会而言,我们的工作重点一直是是否监管虚拟交易平台(俗称“加密货币交易所”),公众可以通过这些平台交易各种虚拟资产。我们认为这是一项优先任务,因为这类平台在香港已经大量出现,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监管。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大多数虚拟资产不属于“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法律定义。因此,如果一个平台只提供这些“非证券”类型的加密资产用于交易,平台本身的运营就不会受到任何投资者保护法规的约束。

尽管如此,我们在这方面并不是无所作为。

例如,我们在几个案例中进行了干预——主要涉及首次发行代币——在这些案例中,我们提供了监管指导,发出了警告,在某些情况下还采取了正式的监管行动。

但我们的政策工作主要集中在虚拟资产世界与金融服务和广大公众最密切互动的企业。首先,这些是拥有虚拟资产敞口的投资基金。其次,正如我所提到的,公众可以通过这些平台交易虚拟资产。

至于基金,我们从去年的金融科技周(FinTech Week)上发布的公告开始,不久之后,发布虚拟资产基金的经纪商的详细行为准则,以及基金经理自己的预期标准。

这些措施意味着,投资者的利益现在既可以在基金管理层面得到保护,也可以在分配层面得到保护,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但这留下了虚拟资产平台的关键领域需要处理。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正是通过这些平台,公众才能获得虚拟资产。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香港有大量这样的平台。

因此,今天晚些时候,我们将发布一个新的监管框架,使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能够受到证监会的监管。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


这是一项重大进展,并建立在我去年在金融科技周(FinTech Week)上概述的潜在发展道路之上。当时,我们非常清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所带来的特殊风险。用户密码资产的安全保管和网络安全是主要问题。已经有很多平台被黑客攻击的例子,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交易规则可能不透明、不公平,加密市场容易受到操纵。 

公众通常通过这些平台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而不是通过受证监会监管的经纪人或顾问,否则他们将提供宝贵的保护。从反洗钱和反资助恐怖主义的角度来看,基于区块链的加密资产的匿名性和其他技术特性是一个主要的担忧。 

因此,考虑到所有这些风险,我们与一些密码平台运营商会面,看看我们是否能设计一个可信的监管响应,以及一些平台是否真的能够在一个受监管的环境中运行。在深入研究了这些平台独特的技术和操作特点后,我们最终得出结论,有些平台是可以被我们监管的。

所以我们今天要宣布的是密码平台管理的详细方案。它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传统证券经纪人和自动交易系统的标准。但它也会对这些标准进行调整,以专门应对该行业所依赖的技术。

市场操纵。它也瞄准了许多我们正在习惯的新概念,比如热、冷钱包、分叉、空投等等。我们亦会制定平台的准则,以决定是否纳入新的虚拟资产作交易。 

我们将确保平台运营商只能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而且只能向那些能够证明自己在这一领域有足够投资知识的人提供服务。

最后,所有获得许可的平台都必须投保虚拟资产丢失或被盗的风险。

现在,非常重要的一点。我提到过,证监会只有权监管一个交易虚拟资产或代币的平台,这些虚拟资产或代币在法律上属于“证券”或“期货合约”。比特币和其他更常见的加密资产都不是证券。

在我们的新框架中,没有什么能改变这一立场。它只适用于那些决定包含至少一个用于交易的安全加密资产或令牌的平台。但一旦这种情况发生,我们的新规则将适用于所有的平台操作,即使在平台上交易的其他虚拟资产绝大多数不是证券。

因此,本质上,这是一个允许平台运营商选择加入监管的框架。这样做的好处是,它可以对所有客户说,它是一家受监管的企业。一旦向选择加入的平台发放牌照,投资者就能轻松区分受到适当监管的平台和所有其它平台。 


新的许可应用程序 


结果是,证监会将由今日起,邀请平台营办商提出牌照申请,而这些平台营办商必须承诺并有能力遵守我们的牌照准则及持续的操守规定。 

现在,尽管我们已经为那些选择被监管的平台提出了一个全面的制度,但事实是,我们是在现有的立法下这样做的,而这些立法并没有考虑到加密世界。这给我们留下了不可避免的差距和局限性。

首先,在证监会授权的平台上交易的大多数虚拟资产将不受适用于传统证券或投资基金发行的监管。 

例如,对于提供非合法证券的虚拟资产没有披露要求——这些虚拟资产仍将在许可平台上交易的大多数产品。 

此外,香港证监会通常有权对市场参与者的不当行为采取法律行动,但这一权力不适用于获得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这是因为这些平台不是公认的证券交易所或期货市场。

我们还认识到,香港拥有数十个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这些平台虽然对投资者保护构成严重担忧,但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它们可能决定不申请香港证监会牌照。

正如我所说的,他们可以通过确保在他们的平台上交易的虚拟资产都不是“安全的”来做到这一点。他们很可能认为,香港证监会的监管预期过于困难或成本过高,他们宁愿继续作为一家完全不受监管的企业。

我们认识到,这仍然是最重要的限制,并解释了为什么我们目前能做的最多的就是提供一个选择进入的解决方案。

尽管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不断发展,但我们当然可以完全推迟任何监管方面的回应。我们本可以等到任何覆盖整个虚拟资产行业的新立法出台。

但是,我们认为,仅仅因为我们不能提供全面的答案而逃避现实是错误的。立法通常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现在就采取行动显然符合公众利益,允许投资者选择只参与那些同意接受监管的加密平台或“交易所”。 

但我也应该强调,这只能是一项临时措施。虚拟资产领域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新的、全面的立法,使创新能够在适当处理新风险的环境中使有利于投资者和经济体的创新蓬勃发展。

正如我在开头所提到的,围绕稳定币提出的改变游戏规则的提议,可能会促使人们加快思考一套总体的、全球一致的监管预期。

另外一个事情。我们非常关注向公众提供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尤其是杠杆率较高的合约。它们波动剧烈,风险极高,估值极其困难。提供这些合约的平台也因在期货合约期内改变交易规则而受到批评,包括暂停交易或回滚交易。

因此,我们今天将发布第二份声明,提醒投资者注意这些风险。此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或《赌博条例》,提供虚拟资产期货进行交易的机构,很可能进行非法活动。 


结论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我们的规则是基于原则和技术中立的。我们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环境中,应用始终如一的投资者保护原则,并就创新技术的使用提供有用的、详细的指导。我们和全球其他监管机构希望,金融科技能够蓬勃发展,提高所有参与者的信心。 

至于某些虚拟资产——尤其是那些没有内在价值的资产——是否具有有用的社会功能,或者是否可以被视为与传统金融资产等同,目前尚无定论。但很明显,如果我们确实对虚拟资产领域的经营者进行监管,我们应该让他们遵守与金融体系其他部门相同的标准。 

因此,我们希望我们今天宣布的措施将鼓励负责任的新技术发展,影响国际辩论,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结果。 

谢谢大家,祝大家享受接下来的金融科技周。


编译:共享财经Neo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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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香港证监会(SFC)主席欧达礼(Ashley Ian Alder)出席金融科技周并发表演讲,

以下是演讲全文:


在去年的金融科技周(FinTech Week)上,我谈到了一些关于金融服务技术的新兴监管观点,尤其是在基于区块链的加密资产方面。

一年改变了多少啊!

2018年,人们认为加密世界对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性微乎其微。基本上是G20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去年得出结论称,尽管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来看,比特币等区块链“货币”存在问题,但它们尚未构成任何重大的金融稳定风险。

但随后出现了Facebook的Libra,国际监管机构必须迅速采取行动。

所以,今天我想从监管的角度来回顾一下过去12个月里发生的事情。正如我去年所做的,我将概述我们今天晚些时候将发布的有关香港加密资产监管的一些重要公告。 

首先,毫无疑问,我们必须应对金融服务领域技术引发的越来越多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如何在自动化程度提高、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被采用的背景下应用现有法规。或者我们是否需要引入全新的规则集来管理基于新技术的活动。

许多监管机构也对外包给少数“大型科技”公司的金融服务感到担忧。事实上,就在上个月,香港证监会还发布了一份声明,阐述了我们对企业使用云计算时记录可访问性的预期。最重要的是,数据隐私问题正变得越来越严重。同样重要的还有,当机器(而非人类)在做决定时,如何监管金融服务业的行为。

我们认识到,我们必须对创新的好处持开放态度,但我们的底线是,我们需要对新技术的风险保持警惕。基本方法是技术中立的。同样的业务,同样的风险,同样的规则。 


加密资产的最新趋势


但正如我所说的,涉及加密资产行业的监管活动往往比其它行业都多。

这些货币有许多不同的名称:包括“加密货币”——尽管官方部门刻意避免使用这个术语,因为它意味着加密货币、数字代币、首次发行的代币等都等同于货币,但它们不是货币。在香港证监会,我们一直将“虚拟资产”作为一个相对中立的标签。 

毫无疑问,这些虚拟资产已经进一步进入了传统金融市场,更多的虚拟资产落在了现有证券监管范围内。一个例子是比特币期货,目前美国的成熟交易所都提供这种期货。

在其它领域,传统上为人们熟悉的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提供安全托管的公司,如今正考虑为虚拟资产提供类似的服务。保险公司更愿意提供保险范围,来自虚拟资产业务的需求促使“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扩展到这一领域。

另外,一些大型、成熟的金融机构正寻求在私有区块链上开发自己的密码令牌,以便为它们的机构客户提供廉价、即时的跨境支付。

这让我对所谓的稳定币,尤其是Libra,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些机构通常声称拥有一种机制,通过用法定货币、大宗商品或一篮子其它加密资产支持虚拟代币(或硬币)来稳定其价值。这并不是说它们是100%稳定的。但与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资产(这种资产没有任何内在价值,因此非常不稳定)相比,它们的相对稳定性(或者说稳定性声明)是一个关键属性。他们的宣传口号是,他们可能会在非银行市场加速金融包容,降低跨境支付的成本。

但你不能不从媒体报道中注意到,稳定计划已经引起了一系列政界人士、央行行长和金融监管机构的严重关切。他们特别关切的是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迅速通过的提案。 

你还会读到,Facebook的Libra项目自6月宣布以来一直面临阻力,一些参与者最近几周离开了。

但不管其未来前景如何,Libra项目已激励全球监管机构更加努力地审视虚拟资产固有的机遇和风险。与去年相比,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我们现在充分认识到,任何令人信服的官方回应,都将首次需要在两个重要方面进行适当协调:

首先,需要在国内数据隐私、金融稳定、竞争、反洗钱以及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等各方面进行空前规模的合作。这是因为稳定币倡议,尤其是那些由拥有大型生态系统的科技企业提出的方案,涉及所有这些领域的风险。 

除了监管机构面临的挑战之外,第二个方面是,所有这些机构还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协调,以应对监管套利的真正风险。 

令人担忧的是,如果在一个司法辖区批准零售稳定币,无论是作为一个证券、支付系统、基金、交易平台,还是其他类别(或这些类别的组合),如果它依托于大型科技平台的庞大用户基础,那么它很容易迅速走向全球。甚至有人担心,全球稳定可能导致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市场——失去对本国货币和货币政策的控制。

事实上,稳定币提出了有关货币数字化和潜在私有化的根本性问题,这已促使各国央行、监管机构和政府开启了一种新的全球多边方式,香港证监会也密切参与其中。 

因此,请注意这一领域——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变化。 


证监会金融科技措施的最新情况


但今天,我想重点谈谈香港证监会为应对新技术的使用而采取的措施。在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最引人注目的是虚拟银行。对于证监会而言,我们的工作重点一直是是否监管虚拟交易平台(俗称“加密货币交易所”),公众可以通过这些平台交易各种虚拟资产。我们认为这是一项优先任务,因为这类平台在香港已经大量出现,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监管。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大多数虚拟资产不属于“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法律定义。因此,如果一个平台只提供这些“非证券”类型的加密资产用于交易,平台本身的运营就不会受到任何投资者保护法规的约束。

尽管如此,我们在这方面并不是无所作为。

例如,我们在几个案例中进行了干预——主要涉及首次发行代币——在这些案例中,我们提供了监管指导,发出了警告,在某些情况下还采取了正式的监管行动。

但我们的政策工作主要集中在虚拟资产世界与金融服务和广大公众最密切互动的企业。首先,这些是拥有虚拟资产敞口的投资基金。其次,正如我所提到的,公众可以通过这些平台交易虚拟资产。

至于基金,我们从去年的金融科技周(FinTech Week)上发布的公告开始,不久之后,发布虚拟资产基金的经纪商的详细行为准则,以及基金经理自己的预期标准。

这些措施意味着,投资者的利益现在既可以在基金管理层面得到保护,也可以在分配层面得到保护,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但这留下了虚拟资产平台的关键领域需要处理。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正是通过这些平台,公众才能获得虚拟资产。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香港有大量这样的平台。

因此,今天晚些时候,我们将发布一个新的监管框架,使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能够受到证监会的监管。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


这是一项重大进展,并建立在我去年在金融科技周(FinTech Week)上概述的潜在发展道路之上。当时,我们非常清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所带来的特殊风险。用户密码资产的安全保管和网络安全是主要问题。已经有很多平台被黑客攻击的例子,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交易规则可能不透明、不公平,加密市场容易受到操纵。 

公众通常通过这些平台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而不是通过受证监会监管的经纪人或顾问,否则他们将提供宝贵的保护。从反洗钱和反资助恐怖主义的角度来看,基于区块链的加密资产的匿名性和其他技术特性是一个主要的担忧。 

因此,考虑到所有这些风险,我们与一些密码平台运营商会面,看看我们是否能设计一个可信的监管响应,以及一些平台是否真的能够在一个受监管的环境中运行。在深入研究了这些平台独特的技术和操作特点后,我们最终得出结论,有些平台是可以被我们监管的。

所以我们今天要宣布的是密码平台管理的详细方案。它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传统证券经纪人和自动交易系统的标准。但它也会对这些标准进行调整,以专门应对该行业所依赖的技术。

市场操纵。它也瞄准了许多我们正在习惯的新概念,比如热、冷钱包、分叉、空投等等。我们亦会制定平台的准则,以决定是否纳入新的虚拟资产作交易。 

我们将确保平台运营商只能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而且只能向那些能够证明自己在这一领域有足够投资知识的人提供服务。

最后,所有获得许可的平台都必须投保虚拟资产丢失或被盗的风险。

现在,非常重要的一点。我提到过,证监会只有权监管一个交易虚拟资产或代币的平台,这些虚拟资产或代币在法律上属于“证券”或“期货合约”。比特币和其他更常见的加密资产都不是证券。

在我们的新框架中,没有什么能改变这一立场。它只适用于那些决定包含至少一个用于交易的安全加密资产或令牌的平台。但一旦这种情况发生,我们的新规则将适用于所有的平台操作,即使在平台上交易的其他虚拟资产绝大多数不是证券。

因此,本质上,这是一个允许平台运营商选择加入监管的框架。这样做的好处是,它可以对所有客户说,它是一家受监管的企业。一旦向选择加入的平台发放牌照,投资者就能轻松区分受到适当监管的平台和所有其它平台。 


新的许可应用程序 


结果是,证监会将由今日起,邀请平台营办商提出牌照申请,而这些平台营办商必须承诺并有能力遵守我们的牌照准则及持续的操守规定。 

现在,尽管我们已经为那些选择被监管的平台提出了一个全面的制度,但事实是,我们是在现有的立法下这样做的,而这些立法并没有考虑到加密世界。这给我们留下了不可避免的差距和局限性。

首先,在证监会授权的平台上交易的大多数虚拟资产将不受适用于传统证券或投资基金发行的监管。 

例如,对于提供非合法证券的虚拟资产没有披露要求——这些虚拟资产仍将在许可平台上交易的大多数产品。 

此外,香港证监会通常有权对市场参与者的不当行为采取法律行动,但这一权力不适用于获得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这是因为这些平台不是公认的证券交易所或期货市场。

我们还认识到,香港拥有数十个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这些平台虽然对投资者保护构成严重担忧,但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它们可能决定不申请香港证监会牌照。

正如我所说的,他们可以通过确保在他们的平台上交易的虚拟资产都不是“安全的”来做到这一点。他们很可能认为,香港证监会的监管预期过于困难或成本过高,他们宁愿继续作为一家完全不受监管的企业。

我们认识到,这仍然是最重要的限制,并解释了为什么我们目前能做的最多的就是提供一个选择进入的解决方案。

尽管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不断发展,但我们当然可以完全推迟任何监管方面的回应。我们本可以等到任何覆盖整个虚拟资产行业的新立法出台。

但是,我们认为,仅仅因为我们不能提供全面的答案而逃避现实是错误的。立法通常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现在就采取行动显然符合公众利益,允许投资者选择只参与那些同意接受监管的加密平台或“交易所”。 

但我也应该强调,这只能是一项临时措施。虚拟资产领域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新的、全面的立法,使创新能够在适当处理新风险的环境中使有利于投资者和经济体的创新蓬勃发展。

正如我在开头所提到的,围绕稳定币提出的改变游戏规则的提议,可能会促使人们加快思考一套总体的、全球一致的监管预期。

另外一个事情。我们非常关注向公众提供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尤其是杠杆率较高的合约。它们波动剧烈,风险极高,估值极其困难。提供这些合约的平台也因在期货合约期内改变交易规则而受到批评,包括暂停交易或回滚交易。

因此,我们今天将发布第二份声明,提醒投资者注意这些风险。此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或《赌博条例》,提供虚拟资产期货进行交易的机构,很可能进行非法活动。 


结论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我们的规则是基于原则和技术中立的。我们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环境中,应用始终如一的投资者保护原则,并就创新技术的使用提供有用的、详细的指导。我们和全球其他监管机构希望,金融科技能够蓬勃发展,提高所有参与者的信心。 

至于某些虚拟资产——尤其是那些没有内在价值的资产——是否具有有用的社会功能,或者是否可以被视为与传统金融资产等同,目前尚无定论。但很明显,如果我们确实对虚拟资产领域的经营者进行监管,我们应该让他们遵守与金融体系其他部门相同的标准。 

因此,我们希望我们今天宣布的措施将鼓励负责任的新技术发展,影响国际辩论,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结果。 

谢谢大家,祝大家享受接下来的金融科技周。


编译:共享财经Neo

揭秘因涉嫌诈骗遭调查的“炒币神器”BISS

特写leek 发表了文章 • 2019-11-06 11:05 • 来自相关话题

 
币圈乱象整治开始延伸至数字资产交易所。11月4日,一家号称为“炒币神器”的BISS币市交易所(以下简称“BISS”)在官网发布公告称:“目前BISS部分业务负责人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工作,调查结束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恢复正常业务。” 11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赶至BISS在朝阳区的一处办公场所发现,其办公室门已经紧闭,另有多位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BISS大部分工作人员已在10月30日被警方带走调查, BISS运营公司名为北京速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子科技”),目前被调查原因主要是涉嫌诈骗。有从业人士称,目前市场有上万家数字资产交易所,除BISS外,实际还有许多家也存在类似问题,随着监管方的清理整顿,数字资产交易所行业或将迎来“腥风血雨”。

运营公司名为速子科技 因涉嫌诈骗被调查


“这件事情确实比较突然,10月30日我还联系过他们公司人员,当时候还说没啥事,但没想到半小时后就被抓了,位于朝阳区的办公场所只是他们公司一个分部 ,部门员工约20至30人左右,他们在深圳也有办公场所。”知情人士张力(化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近日,一则关于BISS“失联”的消息引业内关注。11月4日,号称为“炒币神器”的BISS在官网发布公告称:“目前BISS部分业务负责人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工作,由此给各位用户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调查结束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恢复正常业务。”

11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赶至BISS在朝阳区的一处办公场所发现,其办公室门已经紧闭。多位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BISS大部分工作人员已在10月30日被警方带走调查,此外,据办案民警向北京商报记者确认,BISS运营公司名为北京速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子科技”,目前被调查原因主要是涉嫌诈骗。

与此同时,一位与BISS在同一办公楼的相关工作人员称,“上周三,位于一层的这家公司已被查封,当时有许多警察到场,但不让围观情况。听说是涉及金融业务的一家公司,之前的办公人员还挺多的,但近一个月来人数明显减少。”

这一消息还得到了负责该园区的物业公司人员确认,对方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被警方抓走的公司名为速子科技,该公司搬至该处办公仅不到半年时间,或是因为涉嫌违法违规,目前已被警察查封,就在上周,该公司在场工作人员已被警方全部带走。

BISS因何原因被查?是否由速子科技公司运营?针对上述信息,北京商报记者与警方取得联系,其中,办案警方向北京商报记者确认,速子科技与BISS确为同一家公司,目前该公司大部分人员已经被抓,现在是调查取证期间,暂定的是涉嫌诈骗,至于后期如何定性还要看调查结果,对于后期是否要调查类似数字资产交易所,该警方表示不便透露。

天眼查资料显示,速子科技于2018年5月成立,法定代表人陈思,企业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参保人数18人,人员规模小于50人,主要经营技术开发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等业务。

另据工作职位信息搜索服务平台“职友集”页面介绍,速子科技是一家新一代数字资产交易所,内部薪酬福利体系完善,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速子科技招聘岗位平均工资为每月3万元,目前在北京、深圳地区均有招聘需求,在招职位包括量化交易平台开发师、海外产品运营、运营总监、大客户销售、高级安全工程师、金融产品经理等,其中,金融产品经理薪酬高达每月48万元。


违规进行币股交易 会员制模式或涉嫌传销


一位与BISS有过业务接触的知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BISS从业模式来看,其违规之处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违规为用户进行美股买卖,第二则是其会员制拉新模式或涉嫌传销,第三则是涉嫌洗钱。

值得注意的是,BISS在官网宣称为“全球首家会员制交易所,致力于打造专业汇聚全球顶级数字货币的新一代交易所。日前已获得大都会资本、真格基金、经纬中国、策源创投、BlueHill、涅槃资本、Alphacoin Fund等多家顶级机构数千万战略投资”。其主要定位为“炒币神器”,并称其“炒币神器”版本将在12月正式上线。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方面,与市场多数数字资产交易所一样,BISS的业务模式主要依靠用户交易手续费、上币费、发行平台币获取盈利。除此之外,BISS还宣称具有创新商业模式,即“币股交易“和“会员制”。

根据BISS官网介绍,通过传统券商交易美股,至少需要从注册开户、信息审核、美股入金以及买入美股等7大步骤。而其中最难的就是如何换汇美元入金,这把大部分人拦在了外边。但在BISS平台中,用户只需要通过充值USDT,便可直接购买美股。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业内人士直言,BISS币股交易,即用户可通过其数字资产USDT来购买美股,相当于利用USDT国际流通的特性来购买国际股票。但BISS并没有股票交易资质,且未获得监管许可,这种创新交易无疑是绕过了个人购汇限制,存在违法行为。

而对于会员制创新业务,BISS官网介绍,在会员2.0框架下,普通用户需通过花费BISS平台币购买VIP1初级会员(公告发布时购买会员花费为399BISS)。通过“算力”与“BISS15日日均持仓”两个指标,将VIP级别分为VIP1至VIP7共7个等级,并针对不同级别会员给予不同权益。而针对VIP1普通会员到VIP7金牌合伙人,不同等级的“’BISS15日日均持仓”与“算力”均有详细要求 ,达到相应要求之后才可升级。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达到VIP7金牌合伙人,“BISS15日日均持仓”需达到50000,“算力”需达50000000。

前述资深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BISS会员的定级和所谓的“算力”相关,其中 “算力”实质上由三部分业务构成:一是邀请用户,即所谓的“拉人头”。第二则是和交易相关,类似于交易(挖矿)的玩法,通过币币或者法币交易来积累所谓的“算力”。第三则是持仓,即通过持有固定的BISS数字资产来增加用户保级的“算力”。他进一步指出,实际上这三类在目前主流交易所都有对应的模式出现,而BISS会员制相当于汇集了这三个因素,通过算法将三种业务串联起来。

至于该模式是否涉嫌传销,该资深业内人士指出,横向对比来看,如果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的定义来进行判断,BISS会员制相对较为精明地避开了传销的底线,改用擦边球的方式进行了运作。但如果BISS的价格存在断崖式下跌的时候,实际上就可以被视作为涉嫌传销。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自今年7月开始,BISS平台币价格便一路下行呈暴跌状态,从7月8日最高价0.4596USDT,跌至11月3日最低价0.0335USDT,跌幅达92.71%。






数字资产交易所监管将持续高压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商报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多位从事数字资产交易所的相关人士表示,对BISS被调查并不意外,目前市场有上万家数字资产交易所,除BISS外,还有许多家也存在类似问题,随着监管方的清理整顿,数字资产交易所行业或将迎来整顿。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企业教授、中国自动化学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峰介绍,当前数字资产交易所的门槛并不高,仅需一个交易所源码,注册服务器部署,然后买个域名即可。在他看来,这种交易所实质上只能算交易网站,因为这类网站部分的某些特殊交易,因此给资金盘、传销盘使用过一遍后就关闭了,从这一点来看,这种非法网站数量或在上万所以上。

对于圈内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刘峰指出,无论是币安、火币、OKEx,还是HitBTC、ZB.com,亦或是抹茶MXC交易所,参与人群还是亚洲人居多,其中包含中国、韩国、日本等,交易者人数占据主要交易者半壁江山以上。不过,数字资产交易所的竞争也异常激烈,也存在技术革新、政策变化、黑客攻击等在内的多种因素,导致数字资产交易所排名变化剧烈。

谈及数字资产交易所未来的监管趋势,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胡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当前,部分交易所联合资金盘、发币方、自媒体操纵币价的行为受人诟病。当前大部分“币”都是空气币,没有基本面支持;此外,交易行为以及相应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服务不受监管,处于地下状态。这些币和交易平台构成的币圈,只能在阳光之外生存。

刘峰同样指出,对于以数字资产交易为主的币圈,监管将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决不会放松。不过,国内目前提倡发展区块链技术应用,希望国内区块链从业者脱虚向实,使区块链技术能够在产业界进行推进。因此他认为,这一背景下,不排除以后所谓的“币圈”从业人员会逐渐转移到以产业技术研发应用为主的“链圈”中去。

“而至于曾经在某些阶段在币圈充斥着资金盘、传销盘、内盘、会员制、洗钱等这些违法行为,也会随着越来越全面的政策以及越来越成熟的监管科技,在圈内逐步消失。而币圈的从业者、资金等,也能逐渐迁移到链圈中去,最终来服务于产业。” 刘峰称。


本文来源于“北京商报”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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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乱象整治开始延伸至数字资产交易所。11月4日,一家号称为“炒币神器”的BISS币市交易所(以下简称“BISS”)在官网发布公告称:“目前BISS部分业务负责人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工作,调查结束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恢复正常业务。” 11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赶至BISS在朝阳区的一处办公场所发现,其办公室门已经紧闭,另有多位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BISS大部分工作人员已在10月30日被警方带走调查, BISS运营公司名为北京速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子科技”),目前被调查原因主要是涉嫌诈骗。有从业人士称,目前市场有上万家数字资产交易所,除BISS外,实际还有许多家也存在类似问题,随着监管方的清理整顿,数字资产交易所行业或将迎来“腥风血雨”。

运营公司名为速子科技 因涉嫌诈骗被调查


“这件事情确实比较突然,10月30日我还联系过他们公司人员,当时候还说没啥事,但没想到半小时后就被抓了,位于朝阳区的办公场所只是他们公司一个分部 ,部门员工约20至30人左右,他们在深圳也有办公场所。”知情人士张力(化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近日,一则关于BISS“失联”的消息引业内关注。11月4日,号称为“炒币神器”的BISS在官网发布公告称:“目前BISS部分业务负责人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工作,由此给各位用户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调查结束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恢复正常业务。”

11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赶至BISS在朝阳区的一处办公场所发现,其办公室门已经紧闭。多位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BISS大部分工作人员已在10月30日被警方带走调查,此外,据办案民警向北京商报记者确认,BISS运营公司名为北京速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子科技”,目前被调查原因主要是涉嫌诈骗。

与此同时,一位与BISS在同一办公楼的相关工作人员称,“上周三,位于一层的这家公司已被查封,当时有许多警察到场,但不让围观情况。听说是涉及金融业务的一家公司,之前的办公人员还挺多的,但近一个月来人数明显减少。”

这一消息还得到了负责该园区的物业公司人员确认,对方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被警方抓走的公司名为速子科技,该公司搬至该处办公仅不到半年时间,或是因为涉嫌违法违规,目前已被警察查封,就在上周,该公司在场工作人员已被警方全部带走。

BISS因何原因被查?是否由速子科技公司运营?针对上述信息,北京商报记者与警方取得联系,其中,办案警方向北京商报记者确认,速子科技与BISS确为同一家公司,目前该公司大部分人员已经被抓,现在是调查取证期间,暂定的是涉嫌诈骗,至于后期如何定性还要看调查结果,对于后期是否要调查类似数字资产交易所,该警方表示不便透露。

天眼查资料显示,速子科技于2018年5月成立,法定代表人陈思,企业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参保人数18人,人员规模小于50人,主要经营技术开发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等业务。

另据工作职位信息搜索服务平台“职友集”页面介绍,速子科技是一家新一代数字资产交易所,内部薪酬福利体系完善,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速子科技招聘岗位平均工资为每月3万元,目前在北京、深圳地区均有招聘需求,在招职位包括量化交易平台开发师、海外产品运营、运营总监、大客户销售、高级安全工程师、金融产品经理等,其中,金融产品经理薪酬高达每月48万元。


违规进行币股交易 会员制模式或涉嫌传销


一位与BISS有过业务接触的知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BISS从业模式来看,其违规之处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违规为用户进行美股买卖,第二则是其会员制拉新模式或涉嫌传销,第三则是涉嫌洗钱。

值得注意的是,BISS在官网宣称为“全球首家会员制交易所,致力于打造专业汇聚全球顶级数字货币的新一代交易所。日前已获得大都会资本、真格基金、经纬中国、策源创投、BlueHill、涅槃资本、Alphacoin Fund等多家顶级机构数千万战略投资”。其主要定位为“炒币神器”,并称其“炒币神器”版本将在12月正式上线。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方面,与市场多数数字资产交易所一样,BISS的业务模式主要依靠用户交易手续费、上币费、发行平台币获取盈利。除此之外,BISS还宣称具有创新商业模式,即“币股交易“和“会员制”。

根据BISS官网介绍,通过传统券商交易美股,至少需要从注册开户、信息审核、美股入金以及买入美股等7大步骤。而其中最难的就是如何换汇美元入金,这把大部分人拦在了外边。但在BISS平台中,用户只需要通过充值USDT,便可直接购买美股。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业内人士直言,BISS币股交易,即用户可通过其数字资产USDT来购买美股,相当于利用USDT国际流通的特性来购买国际股票。但BISS并没有股票交易资质,且未获得监管许可,这种创新交易无疑是绕过了个人购汇限制,存在违法行为。

而对于会员制创新业务,BISS官网介绍,在会员2.0框架下,普通用户需通过花费BISS平台币购买VIP1初级会员(公告发布时购买会员花费为399BISS)。通过“算力”与“BISS15日日均持仓”两个指标,将VIP级别分为VIP1至VIP7共7个等级,并针对不同级别会员给予不同权益。而针对VIP1普通会员到VIP7金牌合伙人,不同等级的“’BISS15日日均持仓”与“算力”均有详细要求 ,达到相应要求之后才可升级。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达到VIP7金牌合伙人,“BISS15日日均持仓”需达到50000,“算力”需达50000000。

前述资深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BISS会员的定级和所谓的“算力”相关,其中 “算力”实质上由三部分业务构成:一是邀请用户,即所谓的“拉人头”。第二则是和交易相关,类似于交易(挖矿)的玩法,通过币币或者法币交易来积累所谓的“算力”。第三则是持仓,即通过持有固定的BISS数字资产来增加用户保级的“算力”。他进一步指出,实际上这三类在目前主流交易所都有对应的模式出现,而BISS会员制相当于汇集了这三个因素,通过算法将三种业务串联起来。

至于该模式是否涉嫌传销,该资深业内人士指出,横向对比来看,如果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的定义来进行判断,BISS会员制相对较为精明地避开了传销的底线,改用擦边球的方式进行了运作。但如果BISS的价格存在断崖式下跌的时候,实际上就可以被视作为涉嫌传销。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自今年7月开始,BISS平台币价格便一路下行呈暴跌状态,从7月8日最高价0.4596USDT,跌至11月3日最低价0.0335USDT,跌幅达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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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产交易所监管将持续高压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商报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多位从事数字资产交易所的相关人士表示,对BISS被调查并不意外,目前市场有上万家数字资产交易所,除BISS外,还有许多家也存在类似问题,随着监管方的清理整顿,数字资产交易所行业或将迎来整顿。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企业教授、中国自动化学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峰介绍,当前数字资产交易所的门槛并不高,仅需一个交易所源码,注册服务器部署,然后买个域名即可。在他看来,这种交易所实质上只能算交易网站,因为这类网站部分的某些特殊交易,因此给资金盘、传销盘使用过一遍后就关闭了,从这一点来看,这种非法网站数量或在上万所以上。

对于圈内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刘峰指出,无论是币安、火币、OKEx,还是HitBTC、ZB.com,亦或是抹茶MXC交易所,参与人群还是亚洲人居多,其中包含中国、韩国、日本等,交易者人数占据主要交易者半壁江山以上。不过,数字资产交易所的竞争也异常激烈,也存在技术革新、政策变化、黑客攻击等在内的多种因素,导致数字资产交易所排名变化剧烈。

谈及数字资产交易所未来的监管趋势,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胡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当前,部分交易所联合资金盘、发币方、自媒体操纵币价的行为受人诟病。当前大部分“币”都是空气币,没有基本面支持;此外,交易行为以及相应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服务不受监管,处于地下状态。这些币和交易平台构成的币圈,只能在阳光之外生存。

刘峰同样指出,对于以数字资产交易为主的币圈,监管将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决不会放松。不过,国内目前提倡发展区块链技术应用,希望国内区块链从业者脱虚向实,使区块链技术能够在产业界进行推进。因此他认为,这一背景下,不排除以后所谓的“币圈”从业人员会逐渐转移到以产业技术研发应用为主的“链圈”中去。

“而至于曾经在某些阶段在币圈充斥着资金盘、传销盘、内盘、会员制、洗钱等这些违法行为,也会随着越来越全面的政策以及越来越成熟的监管科技,在圈内逐步消失。而币圈的从业者、资金等,也能逐渐迁移到链圈中去,最终来服务于产业。” 刘峰称。


本文来源于“北京商报”

研究称Bitfinex上的一只巨鲸撬动了2017年的牛市,扯淡还是实锤?

市场xcong 发表了文章 • 2019-11-06 10:59 • 来自相关话题

这一次Bitfinex、Tether的“操纵论”又被搬了出来……



据彭博社消息,得克萨斯大学教授John Griffin和俄亥俄州立大学的Amin Shams更新了他们于2018年首次发表的一篇论文。在去年的论文中,他们声称比特币在2017年的飙升可能是由操纵引发的。现在,他们又提出了一个新主张,即Bitfinex上的某个大型加密货币巨鲸可能是2017年价格飙升的幕后推手,其似乎有能力随意改变价格。

根据他和另一位学者Amin Shams的研究,在Bitfinex交易所中的一个实体能在比特币跌破特定阈值时,利用Tether买入比特币进而推高比特币价格。John Griffin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比特币的价格并不是数千名投资者推动的,而是一名巨鲸(大型机构)。”

这一巨鲸庄家很可能与Bitfinex、Tether相关,此外论文指出了二者存在操纵嫌疑,但Bitfinex、Tether不认同该论文的结论并表示论文存在“基础缺陷”,诸多市场观点也认为论文的观点不可靠。


撬动市场的巨鲸与Tether操纵的嫌疑


小葱APP查询该论文得知,论文主要研究了加密货币市场中最大的稳定币Tether以及其对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价格的作用,并探究了2017年牛市背后的驱动力。学者认为,加密货币市场中的实体基本上不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管辖,透明度有限,很可能存在操纵行为。






该论文进行了两种假设来论证他们的观点:其一 Tether是“拉动”(由需求驱动),其二Tether是“推动”(由供给/供应驱动)。第一种假设的前提是Tether(对市场或加密资产产生的影响)受到投资者合法需求的驱动,这些投资者利用Tether作为交换媒介,将法币投入到加密货币市场。在这种情况下,Tether对(加密货币资产)价格的影响反映了自然的市场需求。

但在“供给驱动”的假设下,Bitfinex不考虑法币投资者的需求而直接发行Tether。在这种情况下,额外的Tether供应可能会造成比特币价格的通胀,而这种通胀并非来自真正的资本流动。在这种情况下,Tether控制者/持有者可能会存在几个潜在的动机(以便获利)。

    首先,如果Tether的创始人像大多数早期的加密货币采用者和交易所一样持有大量比特币,他们通常会从加密货币价格的上涨中获利。

    其次,存在操纵加密货币的机会。当价格下跌时,Tether的创造者可以将他们的大量Tether转换成比特币,从而推高比特币的价格,然后再将一些比特币卖出变成美元,以补充Tether的储备。

    最后,如果加密货币价格暴跌,Tether创始人基本上相当于有一个看跌期权,可以在赎回Tether时违约,也可以在Tether-USD相关的地方遭遇“黑客攻击”或储备不足等,从而消失。


学者指出,从历史上看,价格快速上涨与创新和(市场)增长有关,但也与导致资本错配的邪恶活动有关。

该论文的学者称,可以确定伴随着Tether增发活动的进行,Bitfinex上的一个大玩家在比特币价格下跌时使用Tether买入大量比特币。这种价格支持活动是成功的,因为比特币价格在干预期过后会上涨。事实上,即使是1%的极端情况下,用Tether交换比特币也会产生巨大的价格效应。在明显的整数价格阈值以下,也就是价格支持可能最有效的地方,使用Tether购买比特币的行为也会更加频繁。

学者研究了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的Tether和比特币交易,得出的结论是,每当比特币的价值下跌一定幅度时,Bitfinex上的比特币购买量就会增加。

学者表示,他们的研究结果与供给驱动假设最为一致。总的来说,研究结果支持了价格操纵会对加密货币造成严重扭曲效应的观点。我们的发现支持这样一种历史叙述:可疑的活动与泡沫有关,并可能导致进一步的价格扭曲。


Tether:该论文“存在基础缺陷”


针对论文中关于Tether存在操纵市场的嫌疑,Tether表示反对,其的总法律顾问 Stuart Hoegner 在声明中辩称,该论文“存在基础缺陷”,论文是基于不充分的数据集得出的结论。他还补充称这项研究可能是为了支持“寄生诉讼(parasitic lawsuit)”而发表的。

此外,Bitfinex和Tether都曾发表过其声明,称它们知道“一份未发表的、未经同行审查的论文错误地认为,Tether的发行是操纵加密货币市场的原因”。并且,Bitfinex和Tether还希望雇佣律师提起相关诉讼。

BeInCrypto报道,加密货币社区对于这一研究结果也并不买账。Three Arrow Capital首席执行官Su Zhu表示,负责这篇论文的学者是“从一个结论开始,然后试图找到数据来支持它”。eToro的市场分析师Mati Greenspan认为这一结论与他自己的经历完全脱节。Greenspan表示,在2017年涨势中,他亲眼目睹了eToro上“数百万个零售账户”的开通。

也有微博用户表示,该论文所说的单一巨鲸带动比特币价格的飙升与Bitfinex涉嫌操纵市场的观点并不可靠。用户@fhrp表示,Bitfinex当时忙于处理台湾银行的问题没空去操纵市场;@区块链威廉表示,牛市的发生不可能只是因为单只巨鲸。






然而,目前这份更新过的论文已经过同行评议,将发表在即将出版的《Journal of Finance》上。

此前,市面上关于Bitfinex和Tether涉嫌操纵的报道已经不计其数,二者也不断因操纵、透明性问题等指控被卷入诉讼事件当中。比如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NYAG)今年对Bitfinex和Tether提起诉讼,指控Bitfinex挪用Tether的8.5 亿美元储备资金,用于填补巨额资金缺口。

Tether发行的稳定币USDT也一直因为没有定期的审计计划,中心化严重,并涉嫌随意增发、银行账户的美元储备也不够透明等原因饱受争议。小葱此前文章整理今年4月至6月USDT集中增发的时间节点后发现,USDT增发后BTC随即迎来大幅上涨的表现绝非巧合。






如上表所示,虽然BTC在USDT进行增发第一时间的涨跌表现并不存在明显规律,但是在增发落地后的一段时间里,几乎都出现了超10%的波段上涨,其中4月底一波集中巨额增发落地的第一时间BTC虽然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价格回调,但是随后很快进入到了“原地起飞”的节奏之中,价格在几乎没有任何回调的情况下暴涨3000美元,直接完成了从5000到8000的飞跃。

尽管许多罪恶被诉诸到Tether身上,但如果Tether在市场中消失,加密货币生态系统中最重要和最大的实体之一的突然崩塌或也会让这个市场“爆炸”,在一定程度上,Tether与USDT对于这个生态的重要性或不亚于比特币。


作者:LY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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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Bitfinex、Tether的“操纵论”又被搬了出来……




据彭博社消息,得克萨斯大学教授John Griffin和俄亥俄州立大学的Amin Shams更新了他们于2018年首次发表的一篇论文。在去年的论文中,他们声称比特币在2017年的飙升可能是由操纵引发的。现在,他们又提出了一个新主张,即Bitfinex上的某个大型加密货币巨鲸可能是2017年价格飙升的幕后推手,其似乎有能力随意改变价格。

根据他和另一位学者Amin Shams的研究,在Bitfinex交易所中的一个实体能在比特币跌破特定阈值时,利用Tether买入比特币进而推高比特币价格。John Griffin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比特币的价格并不是数千名投资者推动的,而是一名巨鲸(大型机构)。”

这一巨鲸庄家很可能与Bitfinex、Tether相关,此外论文指出了二者存在操纵嫌疑,但Bitfinex、Tether不认同该论文的结论并表示论文存在“基础缺陷”,诸多市场观点也认为论文的观点不可靠。


撬动市场的巨鲸与Tether操纵的嫌疑


小葱APP查询该论文得知,论文主要研究了加密货币市场中最大的稳定币Tether以及其对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价格的作用,并探究了2017年牛市背后的驱动力。学者认为,加密货币市场中的实体基本上不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管辖,透明度有限,很可能存在操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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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论文进行了两种假设来论证他们的观点:其一 Tether是“拉动”(由需求驱动),其二Tether是“推动”(由供给/供应驱动)。第一种假设的前提是Tether(对市场或加密资产产生的影响)受到投资者合法需求的驱动,这些投资者利用Tether作为交换媒介,将法币投入到加密货币市场。在这种情况下,Tether对(加密货币资产)价格的影响反映了自然的市场需求。

但在“供给驱动”的假设下,Bitfinex不考虑法币投资者的需求而直接发行Tether。在这种情况下,额外的Tether供应可能会造成比特币价格的通胀,而这种通胀并非来自真正的资本流动。在这种情况下,Tether控制者/持有者可能会存在几个潜在的动机(以便获利)。


    首先,如果Tether的创始人像大多数早期的加密货币采用者和交易所一样持有大量比特币,他们通常会从加密货币价格的上涨中获利。

    其次,存在操纵加密货币的机会。当价格下跌时,Tether的创造者可以将他们的大量Tether转换成比特币,从而推高比特币的价格,然后再将一些比特币卖出变成美元,以补充Tether的储备。

    最后,如果加密货币价格暴跌,Tether创始人基本上相当于有一个看跌期权,可以在赎回Tether时违约,也可以在Tether-USD相关的地方遭遇“黑客攻击”或储备不足等,从而消失。



学者指出,从历史上看,价格快速上涨与创新和(市场)增长有关,但也与导致资本错配的邪恶活动有关。

该论文的学者称,可以确定伴随着Tether增发活动的进行,Bitfinex上的一个大玩家在比特币价格下跌时使用Tether买入大量比特币。这种价格支持活动是成功的,因为比特币价格在干预期过后会上涨。事实上,即使是1%的极端情况下,用Tether交换比特币也会产生巨大的价格效应。在明显的整数价格阈值以下,也就是价格支持可能最有效的地方,使用Tether购买比特币的行为也会更加频繁。

学者研究了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的Tether和比特币交易,得出的结论是,每当比特币的价值下跌一定幅度时,Bitfinex上的比特币购买量就会增加。

学者表示,他们的研究结果与供给驱动假设最为一致。总的来说,研究结果支持了价格操纵会对加密货币造成严重扭曲效应的观点。我们的发现支持这样一种历史叙述:可疑的活动与泡沫有关,并可能导致进一步的价格扭曲。


Tether:该论文“存在基础缺陷”


针对论文中关于Tether存在操纵市场的嫌疑,Tether表示反对,其的总法律顾问 Stuart Hoegner 在声明中辩称,该论文“存在基础缺陷”,论文是基于不充分的数据集得出的结论。他还补充称这项研究可能是为了支持“寄生诉讼(parasitic lawsuit)”而发表的。

此外,Bitfinex和Tether都曾发表过其声明,称它们知道“一份未发表的、未经同行审查的论文错误地认为,Tether的发行是操纵加密货币市场的原因”。并且,Bitfinex和Tether还希望雇佣律师提起相关诉讼。

BeInCrypto报道,加密货币社区对于这一研究结果也并不买账。Three Arrow Capital首席执行官Su Zhu表示,负责这篇论文的学者是“从一个结论开始,然后试图找到数据来支持它”。eToro的市场分析师Mati Greenspan认为这一结论与他自己的经历完全脱节。Greenspan表示,在2017年涨势中,他亲眼目睹了eToro上“数百万个零售账户”的开通。

也有微博用户表示,该论文所说的单一巨鲸带动比特币价格的飙升与Bitfinex涉嫌操纵市场的观点并不可靠。用户@fhrp表示,Bitfinex当时忙于处理台湾银行的问题没空去操纵市场;@区块链威廉表示,牛市的发生不可能只是因为单只巨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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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目前这份更新过的论文已经过同行评议,将发表在即将出版的《Journal of Finance》上。

此前,市面上关于Bitfinex和Tether涉嫌操纵的报道已经不计其数,二者也不断因操纵、透明性问题等指控被卷入诉讼事件当中。比如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NYAG)今年对Bitfinex和Tether提起诉讼,指控Bitfinex挪用Tether的8.5 亿美元储备资金,用于填补巨额资金缺口。

Tether发行的稳定币USDT也一直因为没有定期的审计计划,中心化严重,并涉嫌随意增发、银行账户的美元储备也不够透明等原因饱受争议。小葱此前文章整理今年4月至6月USDT集中增发的时间节点后发现,USDT增发后BTC随即迎来大幅上涨的表现绝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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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虽然BTC在USDT进行增发第一时间的涨跌表现并不存在明显规律,但是在增发落地后的一段时间里,几乎都出现了超10%的波段上涨,其中4月底一波集中巨额增发落地的第一时间BTC虽然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价格回调,但是随后很快进入到了“原地起飞”的节奏之中,价格在几乎没有任何回调的情况下暴涨3000美元,直接完成了从5000到8000的飞跃。

尽管许多罪恶被诉诸到Tether身上,但如果Tether在市场中消失,加密货币生态系统中最重要和最大的实体之一的突然崩塌或也会让这个市场“爆炸”,在一定程度上,Tether与USDT对于这个生态的重要性或不亚于比特币。


作者:LY

持有比特币,改变人生?

观点leekgeek 发表了文章 • 2019-11-06 10:48 • 来自相关话题

 免责声明:以下内容不是交易或投资建议,仅用于娱乐和学习目的。在购买或投资任何加密货币之前,请自行做好研究。


2017年比特币牛市教会了我们很多人一件事,那就是如何持有(hodl)比特币。现在持有比特币的人数比两年前要多得多,而且这种趋势将继续下去。在未来的十年或二十年里,仅仅持有少量的比特币也可能会改变人生。


为未来持有(Hodl)


随着超过1800万比特币的流通和减半的迅速临近,在未来几年,供应和需求将比以往任何时候发挥更大的作用。业内专家建议,任何涉足加密市场的人都应该至少持有一个比特币。

比特币先驱兼主持人查理•史莱姆(charlie shrem)对此做了进一步研究,并估计5到10个比特币将在20年后改变人们的生活。

老实说,永久保存比特币的最好方法是获得5到10比特币,并将其保存在连你都无法访问的冷钱包中。我真的认为,5到10比特币将是20年后改变人生的超级货币。除此之外,其它的一切你想用就用。

——查理·史莱姆(@charlie shrem)2019年11月2日



史莱姆可能有什么其它的想法,但归根结底,即使在今天,这个数字也是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我们当中没有多少人有4.5万~9万美元可以投资比特币,因此,持有一个比特币可能是更现实的目标。


Binance.US(币安美国)指出,以目前理论上的比特币供应量和世界人口计算,人均只有0.003个比特币。

21,000,000 #Bitcoin

7,000,000,000 亿人

人均 0.003 BTC #周日思索(SundayThoughts)

—— Binance.US(@BinanceAmerica)2019年11月3日



30万satoshis(聪),即0.003 BTC 的售价仅为27美元,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更为现实,可以作为持有比特币的一个良好起点。


比特币 VS 法币


随着各国央行开始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来维持本国经济,全球经济已经面临危机。这将给大多数法定货币带来极大的压力,而随着债务升级,这些货币仍由银行随意印制。

世界主要经济体和储备货币陷入困境,变革之风正在吹来,美元主导地位的时代即将结束。一百年前,100美元购买的食物、衣服和生活必需品与今天的2500美元相当。这简直是不可持续的。

美国前国会议员、比特币大牛罗恩•保罗(Ron Paul)对美元持续贬值,以及当前银行体系的巨大缺陷发表了评论:

你为之努力工作的美元总是买得越来越少,然而政府却告诉你“通货膨胀还不够”。

美联储是一个由政府创造的垄断机构,它伪造了数万亿美元,你应该相信这就是“资本主义”。

—— 罗恩·保罗(@RonPaul)2019年11月1日



比特币确实解决了这一问题,因为它就是这么被设定的,随着年轻一代和机构投资者购买并长期持有,比特币的价格只会朝着一个方向发展。如果一些价格预测能够实现的话,仅仅持有一小部分比特币就足以改变你的人生。


原文:How Holding Bitcoin Can be a Life Changing Process
作者:Martin Young
编译:Satojiu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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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以下内容不是交易或投资建议,仅用于娱乐和学习目的。在购买或投资任何加密货币之前,请自行做好研究。


2017年比特币牛市教会了我们很多人一件事,那就是如何持有(hodl)比特币。现在持有比特币的人数比两年前要多得多,而且这种趋势将继续下去。在未来的十年或二十年里,仅仅持有少量的比特币也可能会改变人生。


为未来持有(Hodl)


随着超过1800万比特币的流通和减半的迅速临近,在未来几年,供应和需求将比以往任何时候发挥更大的作用。业内专家建议,任何涉足加密市场的人都应该至少持有一个比特币。

比特币先驱兼主持人查理•史莱姆(charlie shrem)对此做了进一步研究,并估计5到10个比特币将在20年后改变人们的生活。


老实说,永久保存比特币的最好方法是获得5到10比特币,并将其保存在连你都无法访问的冷钱包中。我真的认为,5到10比特币将是20年后改变人生的超级货币。除此之外,其它的一切你想用就用。

——查理·史莱姆(@charlie shrem)2019年11月2日




史莱姆可能有什么其它的想法,但归根结底,即使在今天,这个数字也是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我们当中没有多少人有4.5万~9万美元可以投资比特币,因此,持有一个比特币可能是更现实的目标。


Binance.US(币安美国)指出,以目前理论上的比特币供应量和世界人口计算,人均只有0.003个比特币。


21,000,000 #Bitcoin

7,000,000,000 亿人

人均 0.003 BTC #周日思索(SundayThoughts)

—— Binance.US(@BinanceAmerica)2019年11月3日




30万satoshis(聪),即0.003 BTC 的售价仅为27美元,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更为现实,可以作为持有比特币的一个良好起点。


比特币 VS 法币


随着各国央行开始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来维持本国经济,全球经济已经面临危机。这将给大多数法定货币带来极大的压力,而随着债务升级,这些货币仍由银行随意印制。

世界主要经济体和储备货币陷入困境,变革之风正在吹来,美元主导地位的时代即将结束。一百年前,100美元购买的食物、衣服和生活必需品与今天的2500美元相当。这简直是不可持续的。

美国前国会议员、比特币大牛罗恩•保罗(Ron Paul)对美元持续贬值,以及当前银行体系的巨大缺陷发表了评论:


你为之努力工作的美元总是买得越来越少,然而政府却告诉你“通货膨胀还不够”。

美联储是一个由政府创造的垄断机构,它伪造了数万亿美元,你应该相信这就是“资本主义”。

—— 罗恩·保罗(@RonPaul)2019年11月1日




比特币确实解决了这一问题,因为它就是这么被设定的,随着年轻一代和机构投资者购买并长期持有,比特币的价格只会朝着一个方向发展。如果一些价格预测能够实现的话,仅仅持有一小部分比特币就足以改变你的人生。


原文:How Holding Bitcoin Can be a Life Changing Process
作者:Martin Young
编译:Satojiu

从DAI稳定币的市场分布,看DeFi用户的行为模式

攻略cryptovalley 发表了文章 • 2019-11-05 12:35 • 来自相关话题

导读:本文对DAI 稳定币的供给增长、流动性、贷款需求、价格波动等方面的数据进行了全面的统计和分析。通过数据和图表,我们可以观察到,在金融系统的激励下,DeFi用户的行为模式。

 

01 DAI 供给增长情况


下图显示了DAI自2017年12月引入以来代币供应量的增长情况。其日流通量已增长到近1亿枚。2019年3月19日,日发行量达到历史最高记录95,451,24。目前DAI的日供应量徘徊在8400万左右。





图1: DAI 供应量走向


截至目前,DAI的最大持有者是Compound,掌控着17.11%的供应量。其次是dYdX,控制了3.74%。Maker的Eth2Dai排在第十位。





图2: DAI所有持有者份额分布图


以下是DAI前十大持有者及其持有量:





图3: DAI 十大持有者


02 DeFi 借贷平台走向


下图为各大DeFi借贷平台近6个月的日借款量:





图4: DAI在各大借贷平台日借款量(过去6个月)


请注意,上图的区域图没有堆叠。我们可以看到MakerDAO (蓝色区域) 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在6月下旬和9月中旬,MakerDAO更是达到了每天430万DAI的峰值。

Compound在5月初将他们的协议迁移到v2 (版本2),这里我们只引用Compound v2协议的数据。从图中可以看出,橙色区域(Compound v2) 与粉色区域(dYdX) 一直处于并列第二的位置,它们之间不相上下,达到每天约300万DAI的峰值。

我们也注意到NUO Network(绿色区域) 和bZx(红色区域) 在市场中发挥了作用。在第一季度,NUO Network推出了他们的新平台,并迅速获得了大量流量。而bZx自6月份以来一直在稳步上涨。

下图比较了上述DeFi项目的月度贷款活动。dYdX DAI贷款在过去6个月的增长比例令人惊喜。我们收集的数据显示,截止到10月17日,自 8 月份以来dYdX每月的DAI借贷总额已超过了MakerDAO;到10月17号为止,dYdX的用户量几乎占到了所有主要借贷平台DAI贷款需求的一半(约49.37%)。





图5: 各借贷平台DAI贷款额的市场份额 (过去6个月)


03 各大去中心化交易所的流动性情况


下图显示了几个主要的去中心化交易所的每日交易活动。OasisDEX是源自MakerDAO系统的DEX平台,占主导地位。其次是Uniswap,随后,则是Kyber和RadarRelay。





图6: 2019年各大去中心化交易所DAI交易量市场占比


请注意,我们在这里没有显示0x的名称,原因在于,它们是许多去中心化交易所中继类的底层协议(例如RadarRelay、Paradex),并且可能复制交易量。事实上,0x上的大部分的流量来自RadarRelay,它们具有相似的大小。

同类型的还有dYdX,它采用OasisDex的Eth2Dai市场进行交换,我们将其交易量都显示在OasisDex的名下,从而避免了总销量的膨胀。dYdX上的DAI实际交易量介于Uniswap和Kyber之间,并在6月份达到峰值,月总交易量为1790万。

总而言之,根据上述交易情况来看,DAI的交易量自年初开始攀升,7月份DAI的总交易量达到每月9000万,随后却下降了近50%。

综合以上统计数据,我们观察到了DAI金融生态系统中自治的生命周期。从以下时间序列的趋势和相关性,DAI讲述了如何使其从用户激励行为中维持价格稳定。

“DAI通过经济激励来管理供求。当价格超过1美元时,任何人都可以创建DAI并以高于其价值的价格出售。这增加了供应,导致价格回落到1美元。

同样,当DAI的价格低于1美元时,用户可以在系统中以较低的利率来偿还债务,因为他们可以以低于1美元的价格购买DAI,但以1美元的固定利率偿还债务。用来还债的DAI被烧毁,供应也因此而减少,导致价格上涨。”





图7: 2019年DAI价格、供应量、交易量、贷款额(价格数据来源于coinmarketcap.com)


早在2月,DAI价格略有波动(图1 & 图2),并可能造成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借/贷款数量的增长(图5), 2月24日,DeFi用户一天借了433万DAI,导致供应图表(图表3)变成了蓝色,当天累计供应量为8801万。

随后,在4月初,DAI供应量的增加,导致了DAI开始贬值。当我们看 -6.54%的价格变化,这可能会导致交易量(图4)和借款量(图5)的增加,当价格下跌时,借款人和交易者可以支付更少的美元来持有DAI。

我们很难推断出其中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因为在一个经济系统中,它们总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引导。然而,我们可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它们是同相振动和高度相关的。


04 DAI 的价格波动:稳定币真的稳定吗?


所以当我们看到DAI的价格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用户行为的影响后,上述的问题可能会萦绕在人们的脑海中。我们将使用beta分析,并将DAI与多个稳定币进行比较,以衡量风险。

从定义上讲,稳定币(如DAI) ,属于加密货币的一种,它们试图保持相对于其他资产的价值稳定。试图锚定1美元价值的稳定币包括DAI、TrueUSD、USDCoin、Tether、Gemini Dollar等。

以下是过去12 个月当中,这几个稳定币的价格表现情况(数据来自CoinMarketCap)。





图8: 价格图表和过去12个月的稳定币变化百分比 (数据来源:coinmarketcap.com)


从下表可以看出,它们的均价都维持在1美元上下,其中DAI的均价最为接近。另外,他们的变化幅度也很小,其中USDC最小:





图9: 稳定币的均价和变动情况 (基于365天窗口期)


另外,我们还附上了ETH和BTC的统计数据作为主要货币进行比较。

与其他加密货币市场不同,稳定币不应受到剧烈价格波动的影响。衡量稳定币价格波动性的一个指标是,其相对于BTC和ETH等主要加密货币的beta系数。以下是几个主要稳定币相对于BTC和ETH的beta值:





图10: 稳定币与ETH/BTC的beta系数(基于365天窗口期)


Token本身的系数为1。它是股票市场分析实践中风险度量的一个阈值:

    当beta >1时,意味着股市波动性超过市场基准指数 (通常指成份股票市场的SP500指数)。它也可以被解释为对市场变化很敏感。例如,当市场波动时,股票会受到较大的影响,从而带来较高的收益和更高的风险;
    当beta =1时,它们具有相同的波动性;
    当0 < beta <1时,股票受市场趋势的影响较小。


通常,股票与这类市场正相关,即beta系数通常为正值。然而,也有系数为负的情况,即当市场下跌时,股票价格反而会出现上涨趋势。

对于上述的5种稳定币,我们看到它们的绝对值都小于0.1,这意味着它们都比ETH和BTC更稳定,不太可能受到加密货币市场趋势的影响。在附录中,我们还附加了一张其他主流币的beta系数表,以供比较。

其中,USDC和TUSD的价值最小,与ETH和BTC呈负相关,说明在市场不稳定时,它们作为“存储” 代币以规避风险: 当ETH/BTC市场上涨时,用户有可能卖出TUSD/USDC来进入市场;当市场下跌时,用户可以将其持有的TUSD/USDC换成资产保值。


附录

2017年基于60天窗口期的主流币的beta系数





图11: 其他主流币与BTC的beta系数 (基于2017-10-05开始的60天窗口期)


作者:Christian Seberino、 Danning Sui@ Alethio 
翻译:DUANNI YI 
编辑:Sonny Sun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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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对DAI 稳定币的供给增长、流动性、贷款需求、价格波动等方面的数据进行了全面的统计和分析。通过数据和图表,我们可以观察到,在金融系统的激励下,DeFi用户的行为模式。


 

01 DAI 供给增长情况


下图显示了DAI自2017年12月引入以来代币供应量的增长情况。其日流通量已增长到近1亿枚。2019年3月19日,日发行量达到历史最高记录95,451,24。目前DAI的日供应量徘徊在840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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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DAI 供应量走向


截至目前,DAI的最大持有者是Compound,掌控着17.11%的供应量。其次是dYdX,控制了3.74%。Maker的Eth2Dai排在第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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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DAI所有持有者份额分布图


以下是DAI前十大持有者及其持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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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DAI 十大持有者


02 DeFi 借贷平台走向


下图为各大DeFi借贷平台近6个月的日借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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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DAI在各大借贷平台日借款量(过去6个月)


请注意,上图的区域图没有堆叠。我们可以看到MakerDAO (蓝色区域) 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在6月下旬和9月中旬,MakerDAO更是达到了每天430万DAI的峰值。

Compound在5月初将他们的协议迁移到v2 (版本2),这里我们只引用Compound v2协议的数据。从图中可以看出,橙色区域(Compound v2) 与粉色区域(dYdX) 一直处于并列第二的位置,它们之间不相上下,达到每天约300万DAI的峰值。

我们也注意到NUO Network(绿色区域) 和bZx(红色区域) 在市场中发挥了作用。在第一季度,NUO Network推出了他们的新平台,并迅速获得了大量流量。而bZx自6月份以来一直在稳步上涨。

下图比较了上述DeFi项目的月度贷款活动。dYdX DAI贷款在过去6个月的增长比例令人惊喜。我们收集的数据显示,截止到10月17日,自 8 月份以来dYdX每月的DAI借贷总额已超过了MakerDAO;到10月17号为止,dYdX的用户量几乎占到了所有主要借贷平台DAI贷款需求的一半(约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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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各借贷平台DAI贷款额的市场份额 (过去6个月)


03 各大去中心化交易所的流动性情况


下图显示了几个主要的去中心化交易所的每日交易活动。OasisDEX是源自MakerDAO系统的DEX平台,占主导地位。其次是Uniswap,随后,则是Kyber和RadarRe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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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2019年各大去中心化交易所DAI交易量市场占比


请注意,我们在这里没有显示0x的名称,原因在于,它们是许多去中心化交易所中继类的底层协议(例如RadarRelay、Paradex),并且可能复制交易量。事实上,0x上的大部分的流量来自RadarRelay,它们具有相似的大小。

同类型的还有dYdX,它采用OasisDex的Eth2Dai市场进行交换,我们将其交易量都显示在OasisDex的名下,从而避免了总销量的膨胀。dYdX上的DAI实际交易量介于Uniswap和Kyber之间,并在6月份达到峰值,月总交易量为1790万。

总而言之,根据上述交易情况来看,DAI的交易量自年初开始攀升,7月份DAI的总交易量达到每月9000万,随后却下降了近50%。

综合以上统计数据,我们观察到了DAI金融生态系统中自治的生命周期。从以下时间序列的趋势和相关性,DAI讲述了如何使其从用户激励行为中维持价格稳定。

“DAI通过经济激励来管理供求。当价格超过1美元时,任何人都可以创建DAI并以高于其价值的价格出售。这增加了供应,导致价格回落到1美元。

同样,当DAI的价格低于1美元时,用户可以在系统中以较低的利率来偿还债务,因为他们可以以低于1美元的价格购买DAI,但以1美元的固定利率偿还债务。用来还债的DAI被烧毁,供应也因此而减少,导致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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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2019年DAI价格、供应量、交易量、贷款额(价格数据来源于coinmarketcap.com)


早在2月,DAI价格略有波动(图1 & 图2),并可能造成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借/贷款数量的增长(图5), 2月24日,DeFi用户一天借了433万DAI,导致供应图表(图表3)变成了蓝色,当天累计供应量为8801万。

随后,在4月初,DAI供应量的增加,导致了DAI开始贬值。当我们看 -6.54%的价格变化,这可能会导致交易量(图4)和借款量(图5)的增加,当价格下跌时,借款人和交易者可以支付更少的美元来持有DAI。

我们很难推断出其中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因为在一个经济系统中,它们总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引导。然而,我们可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它们是同相振动和高度相关的。


04 DAI 的价格波动:稳定币真的稳定吗?


所以当我们看到DAI的价格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用户行为的影响后,上述的问题可能会萦绕在人们的脑海中。我们将使用beta分析,并将DAI与多个稳定币进行比较,以衡量风险。

从定义上讲,稳定币(如DAI) ,属于加密货币的一种,它们试图保持相对于其他资产的价值稳定。试图锚定1美元价值的稳定币包括DAI、TrueUSD、USDCoin、Tether、Gemini Dollar等。

以下是过去12 个月当中,这几个稳定币的价格表现情况(数据来自CoinMarket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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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价格图表和过去12个月的稳定币变化百分比 (数据来源:coinmarketcap.com)


从下表可以看出,它们的均价都维持在1美元上下,其中DAI的均价最为接近。另外,他们的变化幅度也很小,其中USDC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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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稳定币的均价和变动情况 (基于365天窗口期)


另外,我们还附上了ETH和BTC的统计数据作为主要货币进行比较。

与其他加密货币市场不同,稳定币不应受到剧烈价格波动的影响。衡量稳定币价格波动性的一个指标是,其相对于BTC和ETH等主要加密货币的beta系数。以下是几个主要稳定币相对于BTC和ETH的beta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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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稳定币与ETH/BTC的beta系数(基于365天窗口期)


Token本身的系数为1。它是股票市场分析实践中风险度量的一个阈值:


    当beta >1时,意味着股市波动性超过市场基准指数 (通常指成份股票市场的SP500指数)。它也可以被解释为对市场变化很敏感。例如,当市场波动时,股票会受到较大的影响,从而带来较高的收益和更高的风险;
    当beta =1时,它们具有相同的波动性;
    当0 < beta <1时,股票受市场趋势的影响较小。



通常,股票与这类市场正相关,即beta系数通常为正值。然而,也有系数为负的情况,即当市场下跌时,股票价格反而会出现上涨趋势。

对于上述的5种稳定币,我们看到它们的绝对值都小于0.1,这意味着它们都比ETH和BTC更稳定,不太可能受到加密货币市场趋势的影响。在附录中,我们还附加了一张其他主流币的beta系数表,以供比较。

其中,USDC和TUSD的价值最小,与ETH和BTC呈负相关,说明在市场不稳定时,它们作为“存储” 代币以规避风险: 当ETH/BTC市场上涨时,用户有可能卖出TUSD/USDC来进入市场;当市场下跌时,用户可以将其持有的TUSD/USDC换成资产保值。


附录

2017年基于60天窗口期的主流币的beta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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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其他主流币与BTC的beta系数 (基于2017-10-05开始的60天窗口期)


作者:Christian Seberino、 Danning Sui@ Alethio 
翻译:DUANNI YI 
编辑:Sonny Sun